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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25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发布,影响你的缴费金额

时间:2025-09-18 19:49:40 来源:新京报 作者:新京报

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2025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这一通告旨在确保本市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能够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为市民提供更加清晰、透明的缴费指导。

一、2025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明确

自2025年7月起,本市2025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的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5811元,月缴费基数下限则为7162元。这一调整将直接影响参保单位和个人的缴费金额,为社保缴费提供了明确的基准。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选择灵活

对于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参加这两项保险的个人,他们可以在7162元和35811元之间自由选择月缴费基数。

  • 按上限缴费情况:如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35811元核算,参保个人每月需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7162.2元,失业保险费358.11元。
  • 按下限缴费情况:如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7162元核算,参保个人每月则需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432.4元,失业保险费71.62元。

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同样自2025年7月起,对于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他们每月需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为584.92元。

四、差额补缴不影响个人权益

通告还指出,因2025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调整而产生的社会保险费差额,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差额补缴的,将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且参保单位不计征滞纳金。这一政策为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了更加灵活的缴费时间安排。

此次通告的发布,不仅为北京市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提供了明确的社保缴费指导,也体现了政府对社保政策的持续优化和完善。市民可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缴费基数,确保社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5年9月17日
编辑:陈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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