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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男子发朋友圈称局长被免职遭拘留 申请行政复议及国家赔偿

时间:2025-09-19 07:05:42 来源:红星新闻 作者:红星新闻

近日,云南元江发生一起因朋友圈言论引发的法律争议事件。29岁的高光华因在朋友圈发布‘造成重大舆情李局长被免职’的言论,被元江县公安局认定为诽谤,并处以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对此,高光华已向元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并要求国家赔偿。


所发微信截图

据了解,高光华是元江县一公司的车辆冲货统计稽查员。9月1日,他获悉元江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某某被免职后,在朋友圈发表评论称,因‘打卡’的事,‘造成重大舆情李局长被免职’。然而,元江县公安局认为,高光华在未经查证李某某被免职真实原因的情况下,捏造事实,致使他人的人格权和名誉权遭到损害,因此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今年7月,云南元江县曾要求学生家长完成两次‘暑期安全提醒’手机打卡。高光华认为此举毫无意义,只会加重家长和老师的负担,属于形式主义。他向多部门举报后,引发媒体关注。高光华表示,其朋友圈内容虽然说得有点绝对,但并不属于诽谤。

‘若是合理的批评教育罚款,我都心甘情愿承担。可这4天的拘留,超出了我的接受范围,打乱了我的工作节奏,让我的生活陷入混乱。’高光华说。

元江县公安局所作的元公(城)行罚决字〔2025〕18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高光华捏造事实称李某某因涉及暑假假期学生安全的重大舆情事项被免职,这一行为损害了他人名誉。


高光华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0日,元江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解释称,李某某任职元江县教育体育局‘同一岗位’已3年9个月,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其职务平级调整属于正常职务变动。

当地有官方人士介绍,高光华发布的朋友圈被截屏流传,使得李某某在元江这座总人口仅20余万的小县城遭受各种议论。当日晚间,李某某即报警。对于有说法称高光华曾监督政府工作人员上班,高光华予以否认。

在行政复议申请中,高光华称,元江县公安局对其作出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他认为,微信朋友圈不具有公共舆论属性,主要限于亲友、熟人之间,信息传播具有明显的圈层限制,不应简单认定为公共场合。同时,对公职人员职务变动的讨论属正当监督范畴。

高光华表示,他仅就政府官员的任免信息发表看法,没有捏造事实,更未使用侮辱性语言,其行为未造成他人社会评价降低。即便认定其行为存在不当,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也明显违反比例原则。此外,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国家赔偿金1902.08元(475.52元×4天),并赔偿精神抚慰金1元。


图为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回执

盖有‘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的一份材料显示,元江县人民政府已受理本行政复议案。此事件引发了社会对言论自由与法律责任的广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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