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中新网发布消息称,针对劳动者普遍关心的经济补偿支付时间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于当日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作出权威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而用人单位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支付时间明确为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之时。
这一规定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处理经济补偿问题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有助于减少因支付时间不明确而引发的纠纷。

图片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