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中新网11月4日消息,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当日发布通报,2024年12月2日,黔东南州从江县平正河背雷水电站库区距电站大坝约4.3公里处水域发生一起翻船事故。经核实,该事故共造成8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达79.56万元。
事故发生后,贵州省人民政府迅速成立专项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技术鉴定及责任追溯,认定此次事故属于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结果显示,涉事水域存在安全管理漏洞,相关单位未严格履行监管职责。
贵州省纪委省监委依据党纪国法展开全面审查,对从江县委、从江县人民政府、从江县交通运输局、刚边乡党委、刚边乡人民政府等5家责任单位,以及11名相关责任人启动追责问责程序。具体处理结果为:对1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1人进行诫勉谈话,同时责令5家涉事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并限期整改。
此次追责问责彰显了贵州省对安全生产事故'零容忍'的态度,通过严明纪律强化责任落实,为防范类似事故发生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