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4日电 据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11月4日通报,2024年12月2日,黔东南州从江县平正河背雷水电站库区距电站大坝约4.3公里处水域发生一起翻船事故,事故造成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79.56万元。事故发生后,贵州省人民政府迅速成立专项调查组,经全面调查认定该事件为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针对此次事故,贵州省纪委省监委严格依照党纪国法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对从江县委、从江县人民政府、从江县交通运输局、刚边乡党委、刚边乡人民政府等5家责任单位,以及11名相关责任人启动追责问责程序。具体处理结果包括:对10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1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5家涉事单位作出书面检查。
此次追责问责充分体现了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高度重视,通过严肃问责机制倒逼责任单位强化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