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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发布中小学教辅征订十项严禁规定,规范教育管理

时间:2025-11-08 01:01: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于晓艳

中新网太原11月4日电(记者 杨静) 记者4日从山西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进校园管理,该厅正式印发了《中小学教辅征订“十严禁”》规定,旨在通过明确禁止行为,营造更加健康、公平的教育环境。

此次发布的“十严禁”规定,内容全面且具体,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严禁违规征订或代购:严禁中小学校和教师违规征订或代购推荐目录外的教辅材料,确保学生使用的教辅材料符合教育部门的规定。
  • 严禁入校宣传推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入校宣传、推荐和推销教辅材料,防止商业行为干扰正常教学秩序。
  • 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中小学校不得以布置作业、课堂讲解、委托家长委员会等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指定教辅材料,保障学生的自主选择权。
  • 严禁合并收费或变相强制购买“套餐”:严禁将教辅材料费与其他收费项目(如学费、住宿费、校服费等)合并收取,或变相强制购买“套餐”,避免增加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
  • 严禁校园内销售教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教研等活动销售教辅材料,防止商业行为渗透到校园内部。
  • 严禁暗示诱导购买: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得暗示、诱导学生通过指定渠道购买教辅材料,确保购买行为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 严禁捆绑搭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教材等向学生捆绑搭售教辅材料,保护学生的消费权益。
  • 严禁出售自编自印教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学生出售自编、自印的教辅材料,确保教辅材料的质量和权威性。
  • 严禁通过新媒体征订: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得通过小程序、网站、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或通过家长群发送公告目录外教辅材料征订信息、链接等,防止信息泄露和不当引导。
  • 严禁牟利行为: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得从代购教辅材料中牟利,维护教育的公益性和公正性。

山西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准确把握“十严禁”规定的要求,巩固教辅整治成效,持续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