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出游本是为了放松身心、享受快乐时光,但在热门景区,一些游客的消费体验却因“快速通道”服务变了味。为节省排队时间、提升游玩品质,不少人愿意多花些钱购买官方或第三方提供的“免排队”服务。然而,部分商家却利用游客对服务细节的疏忽,通过文字游戏和模糊宣传制造消费陷阱,让“花钱买省心”变成了“花钱买糟心”。
近日,多地消费者向媒体投诉,在第三方平台或旅行社购买的景区“快速通道”套餐,实际服务与宣传严重不符。例如,天津的杨女士在某平台花费5807元购买了北京环球影城套票,套餐包含“单日门票+14项优速通+导览+城堡灯光秀观赏位”。但实际体验后发现,所谓的“导览服务”仅是导游将游客带到灯光秀观看区域,并非官方指定的观赏位;“灯光秀观赏位”也毫无特殊权益,两项服务价值远低于宣传的1421元。
无独有偶,福建的黄先生在某平台购买了1799元/张的环球影城套票,套餐宣称包含“14项快玩+管家服务”。黄先生原以为“14项快玩”与官方优速通一致,但游玩后才发现,该服务仅是领队带领游客快速进入项目区域,而非真正的免排队通道。更隐蔽的是,商家将“14项快玩≠优速通”的说明藏在购买明细的折叠部分,若不主动展开查看,消费者根本无法发现这一关键信息。
记者调查发现,此类消费陷阱在多个第三方平台普遍存在,且套路高度相似:
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教授宋波指出,游客对旅游目的地环境陌生,难以全面掌握景区服务细节,这为商家玩文字游戏提供了空间。同时,旅游消费的“一次性、跨地域、流动性”特征,导致游客维权成本高昂,进一步助长了商家“一锤子买卖”的心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经营者有义务真实、全面、明确地披露商品和服务信息,不得通过虚假或引人误解的方式诱导交易。北京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彭錞表示,“项目快通”等套餐通过模糊措辞(如“快通”“尊享”)和隐蔽条款,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的侵害。旅行社作为直接责任方,第三方平台则需承担连带责任。
彭銞进一步指出,此类套餐常以格式条款呈现,消费者仅能被动“点击同意”,而条款中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如商家免责条款过多、消费者维权路径缺失),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关于格式条款公平原则的要求。
多位业内专家表示,治理“快通”乱象需监管部门、平台、景区等多方协同发力:
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建立景区服务信息透明化平台,实现服务内容、价格、评价的可追溯。
专家提醒,游客在购买“快速通道”服务时,应优先选择景区官方渠道,并仔细阅读服务细则;若通过第三方平台购买,需留存宣传页面截图、聊天记录等证据,以便维权。若遭遇消费纠纷,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12315平台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