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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点变身‘文化景点’:揭秘旅游强制购物新套路

时间:2025-09-23 12:12:14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付子豪

据9月19日《中国青年报》报道,9月8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2025年第三批旅游市场强制消费问题的典型案例。在本批通报的16起案例中,不少涉案企业和个人采用了新型违规手段,其中最为突出的便是将购物场所包装成“非遗博物馆”等所谓的“文化景点”,甚至虚构“文旅补贴”等具有政府背景的营销噱头,以此博取消费者的信任。

文化景点包装下的购物陷阱

众所周知,购物场所的核心是商业交易,旨在满足游客的购物需求;而文旅场所则以文化体验为核心,尽管可能也会售卖相关产品,但其主要目的是展示文化或历史,而非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然而,将购物场所包装成“非遗博物馆”等所谓的“文化景点”,无疑是一种值得警惕的新型、隐形旅游陷阱。据报道,某地的一个土司王府被导游宣称为“博物馆”,游客前往游览时才发现,其中销售着许多价格昂贵的商品,导游还卖力地推销或变相推销。

不可否认,文化体验性较强的购物活动,确实可以作为深度体验当地文化和生活的一种途径,既见商业也见文化。但是,硬要将一些购物场所包装为“景区”,并美其名曰集购物、休闲、文化体验于一体,这显然属于旅游市场的误导性甚至强制性消费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游客的权益,还破坏了旅游市场的秩序,可能伤害游客对旅游目的地文旅资源的信任,进而影响旅游目的地的形象和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同时也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而《旅游法》也规定,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并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由此来看,旅行社将购物场所包装成“文化景点”以诱导、欺骗游客,显然涉嫌侵犯游客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一些旅行社大玩“文化包装术”,本质上仍然凸显出“零负团费”、“不合理低价游”等旅游行业的顽疾。与以往相比,这些案例显示出违规手段更加隐蔽、线上线下融合度更高的新特点。因此,精准辨别相关套路显得十分必要。例如,高端“包装”型——以“政府鼓励以旅游推动经济”为由带游客去相关购物点;打感情牌型——借助“多购物才能让当地阿妹留乡,否则只能外出打工”、“大巴司机奔波辛苦,请车上游客带点伴手礼来支持一下”等说辞博取同情、诱导消费;贩卖焦虑型——在旅途中为游客灌输庸俗、迷信观念,诱导其购买首饰或日用品以消灾求福等。

从强制不让下车、不让吃饭、不给房卡的硬刚型强制购物,到如今的变相洗脑、软磨硬泡等伎俩,面对旅游强制购物“魔高一尺”的现状,我们必须有“道高一丈”的应对和治理措施。相关方面应加大力度打击购物场所与导游、旅行社串通勾结设置消费陷阱等行为,对购物场所的招牌、展板、资料,以及旅行社的宣传资料、旅游合同等实施动态核查,以充分保障游客的知情权。

近年来,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游客的文旅体验整体向好。眼下,跟团游仍有一定的市场需求。我们期待监管能够火眼金睛、治理能够与时俱进,倒逼旅行社及文旅从业者用更诚信的服务助力旅游品质不断升级,一步一个脚印地赢得行业的未来。(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