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涉及珍藏多年生肖茅台酒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结。消费者林某购买的生肖茅台酒被鉴定为假,法院最终判决商贸中心退还货款并支付十倍赔偿,实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这一判决不仅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为市场诚信建设提供了司法保障。
【案情回顾】珍藏多年茅台酒被鉴定为假,消费者维权
2017年,消费者林某从某商贸中心购买了6瓶乙未羊年生肖茅台酒(以下简称“羊茅”)和6瓶甲午马年生肖茅台酒(以下简称“马茅”),单价超过5000元。林某支付货款6万余元后,商贸中心出具了载有产品编号的收据。
随着生肖茅台酒市场热度上升,马茅与羊茅酒价格快速上涨。2023年,林某开封一瓶羊茅时发现酒有异常,随即联系商贸中心实际经营者杜某。杜某提出以3瓶飞天茅台作为赔偿,并收回了该瓶羊茅原酒和酒瓶。然而,林某对其珍藏的其余羊茅和马茅酒真实性产生质疑,遂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将商贸中心及杜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11瓶酒的价款6万余元,并支付十倍赔偿60余万元,同时要求杜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诉讼时效从购买者知晓权利受损时起算
法院对林某诉争的茅台酒真伪组织了两次鉴定。贵州茅台酒公司人员鉴定结果显示,现存茅台酒外包装符合茅台公司生产特征;但鉴定机构指出,上述茅台酒外包装虽与正品相符,瓶口封装工艺却与该品牌款式不符,最终鉴定为假酒。
法院审理查明,林某提交了从商贸中心购买茅台酒的初步证据,而商贸中心及杜某未能提供所售茅台酒的正规采购渠道、合格证明文件及进货查验记录等相关凭证,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法院认为,商贸中心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除需退还货款外,还应承担十倍货款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此外,杜某作为商贸中心实际经营者,未取得食品生产与销售资质,以商贸中心名义销售案涉茅台酒,与商贸中心构成挂靠经营合同关系,应对林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针对杜某提出的超过诉讼时效抗辩,法院认为,案涉茅台酒未列明质量保证期,且作为具有较高收藏价值的商品,林某基于收藏价值考虑持有多年符合一般观念。林某自2023年知晓茅台酒存在质量问题后,积极向商贸中心及杜某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其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算。因此,林某于2024年提起诉讼并未超过诉讼时效,法院未采纳商贸中心及杜某的抗辩意见。
最终,法院判决商贸中心退还林某货款6万余元,并支付十倍赔偿款60余万元,杜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商贸中心及杜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交易双方均应保存相关凭证,维护市场诚信
法官指出,食品经营者负有对食品符合安全标准的举证责任。完善的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有利于食品经营者追本溯源。诸如生肖茅台酒这类具有收藏、投资属性的特殊商品,因品牌影响力、市场投放量等因素影响价格高涨,易滋生“制假贩假”现象。销售流入二级市场的产品时,应如实记录采购食品及供货者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确保所售产品真伪可查。
法官提醒消费者,购买此类商品时应首选官方及正规授权渠道,谨慎购买非公开渠道销售的产品。购买时务必要求商家提供正规发票及购物凭证,注明产品名称、购买时间、规格、编号、价格等信息,以防无交易凭证维权无门。如发现产品疑似假货,需保留完整包装、购买凭证、防伪标识。同时,消费者应优先满足合理生活消费需要,避免参与“囤货倒卖”行为。
销售假冒食品严重威胁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健康。《食品安全法》确立了“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须承担“退一罚十”的惩罚性责任,这不仅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更是构建安全诚信市场环境的司法保障。
文/刘晓静(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