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丽丽将老板送进司法程序,这一举动引发广泛关注;她向公司提出巨额索赔,同样令人瞩目。然而,最令人费解的,是她偏偏选择在法庭上穿着事发当天的那身衣服,这一行为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考量?
庭审当天,崔丽丽身着事发时的衣物现身法庭,这一举动显得尤为突兀,甚至令人难以理解。有人猜测她是故意为之,意图通过某种方式表达诉求,但仔细分析,这样的行为本身并无太多实质意义。
那件衣服并不能作为直接证据,对案件的审理结果并无直接影响。若不穿那件衣服,或许反而能给人留下更多揣测的空间,增加案件的神秘感。
崔丽丽起诉的是前公司,而非事件的直接当事人。出庭的人员并不会因为她的穿着而改变立场或态度。相反,这一举动很可能给她的律师带来不必要的困扰,甚至增加辩护的难度,影响案件的审理进程。
没人真正明白她为何执意如此,也许在她心里,这件衣服承载着某种不为人知的意义,或是某种情感的寄托。
从现实角度来看,这种做法更像是在迷雾中摸索,缺乏清晰的策略和方向。案件的核心,似乎更多地聚焦在了索赔金额上。
据悉,这个案子之所以闹得沸沸扬扬,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崔丽丽想要的太多,而老板又不舍得给出足够的赔偿。也就是说,不是不能和解,而是对方开出的200万远远不够满足他们的期望——两千万,才是他们夫妻俩心里真正的底线。
崔丽丽态度坚决,她表示:“我们不是任人拿捏的软柿子,该是我们的,一分也不能少。”她丈夫也同样斩钉截铁地表示:“这钱,是我应得的。”
我不禁产生疑惑:一个女性在遭遇性侵之后,第一反应难道不应该是竭尽全力将施害者绳之以法、让其付出法律代价吗?这和“钱”到底有什么关系?难道金钱真的能弥补她所遭受的伤害吗?
崔丽丽曾在采访中提到,她给过老板两次“机会”。至于那两次谈了什么,她并未详说,但不难推测——大概率是赔偿金额没谈拢,导致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
假如当初老板爽快答应他们的要价,或许今天这场闹得沸沸扬扬的公开对峙根本不会发生。两百万?在崔丽丽夫妇看来,这绝对不行。那根本配不上一个顶级销售的“身价”,也无法弥补他们所遭受的损失。
都说“不想赚钱的销售不是好销售”。若能拿到两千万,后半生基本可以高枕无忧。即便从此躺平,也足够安稳养老。这是崔丽丽夫妇的如意算盘。
可要是拿不到这个数,她丈夫心态难免失衡,婚姻恐怕也要亮起红灯。如今他如此支持妻子,爱情固然是一部分原因,但利益同样是关键的黏合剂。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任何关系都可能受到考验。
三人同心,其利断金。在利益真正落袋之前,一家人团结对外,胜算自然更大。可一旦内部瓦解,不仅可能颗粒无收,几个人的日子都不会好过。这是他们必须面对的现实。
正如他们反复强调的——“钱是应得的,不给不行”。这种坚定的态度背后,是对利益的执着追求和对现状的不满。
如今这一系列动作,无非是想借舆论施压,实现利益最大化。但舆论从来是双刃剑,既能带来支持也能引发质疑。网友心中也自有杆秤,他们会根据事实和自己的判断来选择支持谁、质疑谁。
看看评论区便知分晓。支持者有之,质疑者亦有之。这场风波究竟会如何收场?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