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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酒用智驾行驶20公里后高速入睡,被判拘役一个月

时间:2025-10-08 14:43:44 来源:极目新闻 作者: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刘孝斌

据央视网官方微博10月7日晚间报道,在浙江杭州某高速公路上,一辆新能源汽车在雨夜中停于行车道,双闪灯开启,车门反锁,车窗紧闭。驾驶人姜某在车内紧闭双眼,对交警的呼喊毫无反应。民警担心驾驶员突发疾病,遂破窗救人。然而,车门打开后,车内弥漫着浓烈的酒气。姜某随后向交警坦白,自己连续喝了两场酒,共饮约3斤白酒。


微博截图

10月8日,极目新闻记者从央视《社会与法》栏目获悉,5月31日晚11时13分许,浙江杭州高速公路交警通过监控发现,在G4012溧阳—宁德高速杭州方向淡竹收费站附近,一辆小车停于高速公路主线车道。民警到达现场后,透过车窗看到驾驶位上的姜某靠在座椅上一动不动,打开车门后,浓郁的酒气扑面而来。


央视视频截图

据民警调查,33岁的驾驶员姜某当晚在家及友人聚餐时分别饮用了数杯白酒。饮酒后,他计划从杭州市淳安县前往建德市的岳母家,并打算测试新购车辆的智能驾驶功能。在酒精的影响下,姜某心存侥幸,认为设置自动驾驶后即便被交警拦查,也能辩解自己并未驾驶。然而,在返回途中,他因酒后困倦逐渐失去意识并入睡,双手脱离方向盘,车辆安全机制启动,逐渐减速并最终停下。

极目新闻记者搜索发现,今年7月23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王强表示,目前我国市场上销售的汽车搭载的“智驾”系统均不具备“自动驾驶”功能,仍停留在辅助驾驶阶段,车辆仍需人来操控,驾驶人才是最终的责任主体。如果驾驶人在驾驶时“脱手脱眼”,不仅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风险,一旦出事,还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三重法律风险。


央视视频截图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七大队副大队长吴佩锋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智能驾驶”系统仅为驾驶提供辅助作用,不能替代人成为驾驶主体,因此在车内睡觉、长时间玩手机等“脱手脱眼”的行为是绝对不可取的。

针对有人提出的“酒后使用智能驾驶还算酒驾、醉驾吗”的问题,吴佩锋明确表示,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无论是否开启辅助驾驶功能,驾驶员都是车辆的实际操控者和责任主体,只要驾驶员饮酒后在车内启动车辆并行驶,就符合酒驾、醉驾的认定条件。

“经过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驾驶人姜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82毫克/100毫升。后经抽血鉴定,姜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05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吴佩锋透露,姜某被淳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辅警谢家伟在接受央视采访时提醒,驾驶带有辅助功能车辆的驾驶员需注意,目前所有车辆的“智驾”功能本质上都是智能辅助驾驶,因此即便开启了“智驾”功能,驾驶员也必须全程集中注意力,唯有把方向盘握在自己手中,时刻保持对驾驶车辆的掌控,才是安全的根本。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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