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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撤场后携162万公共收益离场,业主权益如何保障?

时间:2025-10-15 11:19:40 来源:暂无来源 作者:暂无作者

小区物业撤场现场

物业撤场带走162万公共收益,业主权益受损引热议

近日,某城市一小区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事件:在物业合同到期被解聘后,原物业公司竟擅自将小区162万元公共收益全部带走,引发业主集体不满与维权行动。

据了解,该小区公共收益主要来源于电梯广告、场地租赁、停车费等项目。按照相关法规,这些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或按业主大会决定使用。然而,原物业公司在撤场前,却未将这笔资金移交,而是直接卷款离开。

事件回顾:物业撤场前夜,资金不翼而飞

据业主代表李先生介绍,小区与原物业公司的合同于今年X月到期。在合同到期前,业主大会已通过决议不再续聘该物业公司,并启动了新物业的选聘程序。然而,就在原物业公司撤场的当天晚上,业主们发现小区公共账户上的162万元资金已被全部转走。

“我们当时都懵了,这笔钱是全体业主的,他们怎么能说拿走就拿走呢?”李先生气愤地表示。随后,业主们多次与原物业公司沟通,要求其归还公共收益,但均未得到正面回应。

业主维权:法律途径成首选

面对物业公司的无理行为,业主们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他们首先向当地房管部门投诉,并收集了相关证据,包括公共收益明细、物业合同、业主大会决议等。

“我们已经咨询了律师,准备起诉原物业公司,要求其归还公共收益并赔偿损失。”业主委员会成员王女士表示。同时,业主们还通过社交媒体、业主群等渠道发声,呼吁更多业主关注此事,共同维护自身权益。

业主咨询律师

专家解读:公共收益归属有法可依

针对此事,法律专家指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仅代为管理。在物业合同终止时,物业公司应将公共收益余额移交给新的物业管理方或业主委员会。

“原物业公司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业主们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公共收益。”专家表示。同时,专家还提醒业主,在签订物业合同时,应明确公共收益的管理与分配方式,避免类似纠纷再次发生。

事件进展:多方介入,追回资金有望

目前,当地房管部门已介入调查此事,并要求原物业公司限期归还公共收益。同时,业主们也已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我们相信法律会给我们一个公正的裁决。”业主代表李先生表示。他呼吁更多业主关注小区公共事务,积极参与业主大会,共同维护小区的和谐与稳定。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小区公共收益的管理与分配不容忽视。业主们应增强法律意识,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物业公司也应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共同营造良好的小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