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舆论发酵,恐怕很多人难以相信,法院竟会出现如此‘神操作’——一句气话,竟让农妇背上10万天价罚款。
不过,在舆论压力下,临沂经开区法院终于撤销了10万元罚款,并退还了利息。这场‘一句话引发的天价罚款’风波暂时平息,但网友的讨论却愈演愈烈——老百姓说句心里话,真的要付出如此大的代价吗?
事情要从两年前说起。杨宝花和丈夫王来是临沂河东区芝麻墩街道中洪湖村的普通农民,靠种地维生。2023年,同村村民孙运省因一套安置房与王来家发生纠纷,持羊角锤打伤了王来的头部。
医院鉴定结果显示,王来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至少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然而,2025年6月,孙运省仅被判处拘役三个月,赔偿款也仅有25390元。杨宝花越想越气,揣着判决书冲进法院执行大厅,争论中说了一句‘谁这么判决,谁就没有良心’。
谁也没想到,这句气话会让杨宝花陷入拘留所。法院认为她在执行大厅‘有较长时间的过激行为’,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对她作出了‘罚款10万元、拘留15天’的处罚。更令人震惊的是,这笔罚款迫使杨宝花的女儿分两次凑齐转账,才让母亲提前结束拘留。
算下来,这笔账实在让人堵心:打人的孙运省仅被拘役三个月,赔偿两万五;而受害方家属杨宝花说句气话,却要掏10万罚款,还得蹲看守所。
网友纷纷吐槽:‘这哪是执法,分明是明码标价卖公道——打人便宜,说话贵!’
随着事件发酵,更多细节被曝光。人们发现,这场天价罚款背后,藏着更荒唐的法律适用问题。
根据法院罚单,处罚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但该条款明确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15日以下的拘留’。这里有两个关键信息:一是仅适用于‘法庭审判过程中’,二是罚款上限为1000元。
然而,杨宝花是在判决已作出的执行大厅里与人争执,并非庭审现场;10万元的罚款更是比法定上限高出100倍。
监控视频显示,杨宝花确实情绪激动,在大厅里大声嚷嚷,法警多次劝说无果。但她既未动手打人,也未毁坏公物,顶多算是‘态度不好’。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刘加良教授直言:‘当事人对法官有言语冲突肯定不对,但罚款过高,且最好不要同时采用罚款和拘留两种惩罚。’
更令人不解的是,如此明显的法律适用错误,竟通过了法院的审批程序。按照规定,罚款和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这意味着,这不是某个法官的一时冲动,而是一套流程走下来,愣是把‘超市醋’按‘茅台价’卖了。有网友尖锐指出:‘这哪是执法不严,分明是带着火气执法!法官被骂了心里不爽,就把法律当自家家规用了?’
其实,杨宝花一家对判决不满,完全可以通过上诉、申请再审等合法途径解决。但在很多农村老人眼里,‘找法官说道说道’就是最直接的维权方式。他们不懂法律条文,只认一个理:我受了委屈,就得找说理的地方讨个公道。可谁能想到,这一讨公道,竟讨来了天价罚单。
9月19日,在舆论持续关注下,临沂经开区法院发布通报,承认对杨宝花的处罚‘适用法律错误’,决定撤销罚款、退还10万元及利息,并向当事人诚恳道歉。消息一出,网友并未欢呼,反而提出更多疑问。
‘退钱道歉就完了?当初罚钱的法官怎么处理?’这是网友最关心的问题。法院通报称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但究竟如何追究、追究到什么程度,却只字未提。要知道,最高人民法院今年年初刚成立法官惩戒委员会,明确提出‘违法审判必被追责’,强调要‘把严的基调贯穿法官惩戒始终’。现在正是检验这一制度的关键时刻。
正如央广网评论的:‘法律的公信力从不是靠‘重罚’树立的,而是来自于每一件体现着‘公平’‘正义’、经得起审视的案件之中’。
更令人揪心的是,如果没有这次舆论关注,杨宝花的10万块钱能拿回来吗?有网友说得好:‘今天能用错法条罚农妇,明天就可能用同样的方式罚任何一个提意见的人。’
现在,10万块钱退回来了,拘留的15天也无法弥补,但这件事不该就这么过去。公众需要看到的,不仅是对杨宝花个人的补偿,更是对执法者的警醒:权力不能任性,法律不容滥用。法官的权威,从来不是靠罚款拘留树立的,而是靠每一次公正的判决、每一次耐心的释法、每一次对公平正义的坚守积累起来的。
一句话:罚款退了,道歉有了,但老百姓要看到的,不只是‘退钱’,更是‘法治’。
否则,今天是杨宝花,明天可能就是任何一个你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