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高检网9月23日发布的消息,青海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马丰胜因涉嫌受贿罪,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完成调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马丰胜被执行逮捕,案件指定由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查,并已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马丰胜(资料图)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履行了告知义务,明确告知了马丰胜作为被告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并对其进行了讯问,同时认真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马丰胜在担任青海省循化县委副书记、县长,青海省海东地区行署副专员,青海省扶贫开发局党组书记、局长,以及青海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了巨额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回顾案件时间线,2024年12月11日,马丰胜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今年5月27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马丰胜不仅丧失了理想信念,背离了初心使命,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甚至对抗组织审查。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收受礼金,从事营利活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将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他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资金拨付、承揽工程项目等方面提供便利,并非法收受了巨额财物。
马丰胜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了严重的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后,他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严重,影响十分恶劣,必须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马丰胜开除党籍和公职的处分,同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资料显示,马丰胜,男,撒拉族,1963年4月生,拥有大学学历和经济学学士学位,是一名中共党员。他曾任青海省循化县委副书记、县长,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青海省扶贫开发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2021年,他升任青海省政协副主席,直至此次被查。
来源:政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