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清廉龙江”9月23日通报,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张晓波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调查核实,张晓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丧失理想信念,背弃了作为党员的初心与使命。他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甚至采取对抗组织审查的手段;在组织原则方面,他未能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背了组织纪律;在廉洁方面,他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向领导干部赠送钱款,严重违反了廉洁纪律。
更为严重的是,张晓波擅权妄为,干预插手行政执法活动,破坏了正常的行政秩序;他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设立“小金库”并使用其中的款项,严重扰乱了财经秩序。他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侵吞国家专项资金,大搞权钱交易。他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
张晓波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晓波开除党籍的处分;同时,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也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