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突如其来的发烧头痛,让32岁的广州女护士何女士(化名)陷入终身残疾的困境。更令人震惊的是,两家三甲医院在诊疗过程中被指存在严重过错,导致她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这起医疗纠纷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发病:从普通感冒到危及生命
2021年12月,何女士与丈夫步入婚姻殿堂。2022年6月,正当夫妻俩准备要孩子时,意外突然降临。6月13日下午下班回家后,何女士出现发烧头痛症状,体温超过38℃。她自行服用退烧药后休息,但次日清晨症状加重,出现剧烈头痛、乏力。
当天上午,何女士前往附近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开具药物后让她回家。当晚9时,症状进一步恶化,出现恶心呕吐,她再次就医,接受输液治疗但效果不佳。11时30分左右,她又前往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番禺分院,仍被诊断为急性上呼吸道感染。
6月18日,因病情反复,何女士入住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番禺中心医院。初步诊断为发热、肺炎(?)、贫血。入院查体显示:神志清楚,神经系统未见异常,大小便正常。
确诊:12天后才确诊脑脊髓炎
入院第二天(发病第5天),何女士出现四肢无力、尿潴留等症状。次日,她开始吐字含糊、精神疲倦,甚至出现神志错乱、胡言乱语。6月21日,因病情危重转入ICU,接受气管插管、呼吸机辅助呼吸等治疗。
6月23日晚7时左右,何女士被转至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初步诊断为意识障碍、自身免疫性脑炎(?)、脑水肿、肺炎、贫血。令人震惊的是,直到6月26日下午4时39分,该医院才对她实施大剂量糖皮质激素冲击治疗。此时距离发病已12天,距离出现脑脊髓炎临床表现已7天。
后果:终身残疾,丧失劳动能力
2023年1月17日,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鉴定结论:何女士被诊断为自身免疫性脑脊髓炎、神经源性膀胱、神经源性直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广东经纬司法鉴定所进一步鉴定,她排便伴排尿功能障碍,其中排尿障碍达重度,构成五级伤残。
何女士痛苦地表示,她曾在三甲医院担任护士4年,患病后被迫离职。如今她每天需要灌肠排大便、导尿排尿,这种痛苦将伴随终身。更让她心碎的是,自己才32岁却永远失去了生育能力。
鉴定:两家三甲医院存在诊疗过错
2024年10月,何女士与两家医院共同委托天津市津实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鉴定意见指出:
1. 番禺中心医院在实施气管插管后49小时内,患者氧合指数等指标异常,组织器官处于严重缺氧状态,且未及时纠正。对考虑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的患者,长时间缺氧对中枢神经系统的损害极大。
2. 患者入院时神志清楚,但随后出现四肢运动障碍、尿潴留、意识障碍等症状,医院应考虑自身免疫性脑脊髓炎的可能。科学证据表明,早期干预治疗可明显改善预后,延迟诊断会导致永久性中枢神经系统损伤。
3. 广医二院在患者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已基本明确为自身免疫性脑脊髓炎的情况下,未能及时诊断并给予针对性治疗,直至发病12天后才实施大剂量糖皮质激素冲击治疗,明显不当。
鉴定结论认为,两家医院的过错行为与何女士目前遗留的大小便功能障碍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建议番禺中心医院承担次要原因力,广医二院承担同等原因力。
进展:医院回应正在调解,律师建议可起诉索赔
9月22日,番禺中心医院医务科相关人士表示,对何女士的情况表示同情和理解,事发后一直在积极处理。她提出约250万元的赔付要求,目前此事正由第三方医调委进行调解。
广医二院医务科相关人士也表示,医调委已介入调解,主要问题在于赔偿标准。他们承认何女士确实留下了一些后遗症,如大便需用开塞露、小便需导尿,但走路和日常生活基本正常。
重庆一名律师指出,调解是解决纠纷的较好方式,能节约司法资源。如果调解不成,何女士可以收集证据,通过诉讼主张诉求,法院将根据鉴定意见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定。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黄平 编辑 刘梦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