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10月30日电 (记者 韩帅南) 记者10月30日从云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025年10月15日,云南省自2018年以来累计启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957件,涉案金额达3.86亿元,结案率超过90%,线索筛查率实现100%,国家转办线索符合启动条件的案件启动率亦达90%以上。这一系列数据标志着云南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云南省通过近十年的改革实践,以制度体系建设为核心抓手,推动“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深入人心。2024年10月,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并入省委生态文明排头兵暨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更高层级的统筹协调机制。同时,省级层面先后出台《云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等10余项制度文件,构建起覆盖线索筛查、案件办理、修复监督的全流程制度框架,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的“云南经验”。
在案件办理中,云南省紧盯长江流域、九湖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敏感区域,以及建筑垃圾、磷石膏、危险废物等群众关切领域。2023年至2024年发布的两批共20个典型案例,涵盖“以碳代偿”创新模式、生态流量监管机制等突破性实践,有效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例如,某磷化工企业通过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将赔偿金转化为长江支流岸线植被恢复项目,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数据显示,云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数量从2022年的全国第23位跃升至2025年的第13位,办案覆盖面扩展至全省16个州市。通过强化部门协作、创新技术手段(如卫星遥感监测线索筛查),云南实现案例线索筛查质量、办案效率、社会影响力三重提升。省委生态文明排头兵领导小组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改革,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衔接,为美丽云南建设注入更强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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