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11月4日电(记者 杨静)记者4日从山西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进校园管理,该厅正式印发《中小学教辅征订“十严禁”》,明确十项禁止性规定,全面加强教辅材料征订监管。
十项严禁措施全面覆盖教辅征订全流程
根据新规,山西省明确禁止以下行为:
- 严禁违规征订: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得违规征订或代购推荐目录外教辅材料,杜绝“目录外”教辅流入校园;
- 严禁入校推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校园宣传、推荐或推销教辅材料,切断商业利益输送渠道;
- 严禁强制购买:学校不得通过布置作业、课堂讲解、委托家长委员会等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指定教辅;
- 严禁捆绑收费:教辅材料费不得与学费、住宿费、校服费等合并收取,禁止变相强制购买“教辅套餐”;
- 严禁活动销售:校园内不得通过讲座、培训、教研等活动销售教辅材料,防止“学术活动”变味;
- 严禁暗示诱导:教师不得暗示、诱导学生通过指定渠道购买教辅,避免隐性利益关联;
- 严禁捆绑搭售:随教材等向学生捆绑搭售教辅材料的行为被严格禁止;
- 严禁自编自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生出售自编、自印的教辅材料,确保内容质量;
- 严禁线上推广:学校和教师不得通过小程序、网站、公众号、二维码或家长群发送目录外教辅征订信息及链接;
- 严禁牟取利益:教师不得从代购教辅材料中牟利,维护教育公平与清风正气。
强化落实要求 持续优化教育生态
山西省教育厅强调,各地教育部门需指导学校准确把握“十严禁”要求,巩固前期教辅整治成果,将规范管理纳入日常监督,推动形成长效机制。此举旨在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助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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