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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因虚假摆拍“直播绑架、贩卖器官”被行政拘留

时间:2025-11-07 10:19:13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微信公众号 作者:刘欢

在数字化浪潮席卷的今天,网络谣言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与公众信任的一大毒瘤。一些自媒体博主为了吸引眼球、增加流量,不惜通过精心设计的场景、脚本化的角色演绎,制造出令人震惊的“视觉冲击”,以此博取网民的广泛关注,最终达到引流带货、非法牟利的目的。

近日,贵州毕节网警在日常工作中,敏锐地察觉到了一起令人震惊的虚假摆拍事件。某自媒体博主在视频直播中,竟然声称“施老七拿钱赎人”,画面中更是出现了两名男子驾车捆绑、挟持一名女子的惊悚场景,甚至扬言要将该女子贩卖至境外实施器官贩卖。这一视频内容迅速在网络上发酵,引发了部分网民的极度恐慌,甚至有不明真相的网民选择了报警。

更令人气愤的是,该账号随后还与网民“施老七”账号进行了连麦,公开喊话线下见面并实施暴力行为,这一行为无疑进一步误导了网民的关注,加剧了不良影响的扩散。

然而,经过警方的深入调查,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原来,涉事四人之间并无任何实质性的矛盾纠纷。他们所谓的“绑架”“贩卖器官”等内容,完全是四人为“博取流量”“方便直播带货”而故意摆拍制造恐慌的虚假信息。

这种虚假直播内容的迅速传播,不仅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更对广大网民的心理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目前,违法行为人施某某、陶某、明某、张某某等四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他们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网民,要时刻保持警惕,不轻易相信网络上的虚假信息。同时,我们也呼吁自媒体博主们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要为了流量和利益而制造和传播谣言。

普法小课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将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