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网11月4日电 据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11月4日通报,2024年12月2日15时许,黔东南州从江县平正河背雷水电站库区距电站大坝约4.3公里处水域发生一起翻船事故。经核实,该事故共造成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79.56万元。事故发生后,贵州省人民政府立即成立专项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技术鉴定及责任溯源,认定此次事故为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监管漏洞与责任缺失,贵州省纪委省监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规,对涉事责任主体展开全面审查。经查实,从江县委、从江县人民政府、从江县交通运输局、刚边乡党委、刚边乡人民政府等5家单位存在安全监管履职不力问题,11名相关责任人存在失职渎职行为。
处理结果显示:对10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2人、乡科级干部5人;对1名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5家责任单位向上级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限期整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此次追责问责体现了贵州省对安全生产责任'零容忍'的坚决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