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葛梦桐
近日,一则由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检察院制作的动漫反诈短视频在当地地铁车厢内循环播放,提醒广大市民:网约车可能成为诈骗分子的“运钞车”,日常消费场景也可能成为转移赃款的“隐形通道”。
2024年11月,年过七旬的老张遭遇了一场精心设计的理财骗局。他收到一封自称课程管理人员寄来的信函,称扫码下载特定App可申请退还课程费用。老张下载App并提交退费申请后,客服以“需先投资基金”为由诱导其转账。起初,老张投了几笔小额资金并成功提现,打消了疑虑。随后,他按客服要求将35万余元现金装进贴有“手机配件”标签的纸箱,通过网约车送至指定地点。
“老人把箱子放车里但自己不跟着,让我加另一个人微信,说对方会取货。”网约车司机回忆,取货人“戴帽子、眼镜和口罩”,迅速取走箱子。几天后,老张又通过网约车转移50万元现金,但因取货人要求“放指定地点”,司机察觉异常报警,避免了更大损失。
公安机关迅速锁定取走35万元的男子王某,并在其家中搜出贴有“手机配件”标签的纸箱及2.6万余元现金。王某最初辩解“偶然捡到箱子”,但在检察官释法说理下,最终承认按他人要求转移赃款,并交代2.6万余元为好处费。今年7月10日,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3月26日下午,一家烟酒行老板接到陌生电话订购10万元茅台酒及香烟,对方约定派车取货,但付款人信息与订购人微信名不一致,且订购人本人不在场、不需开票。老板警惕报警,公安机关抓获前来取货的黄某。
据黄某交代,他在微信兼职群看到“帮忙取烟酒”的工作,对方承诺“钱直接打给烟酒店,取货后放网约车上即可,每日底薪500元,多接单可拿1%提成”。黄某明知可能违法,仍因“缺钱”接单。他按要求取走5箱茅台酒后,搭乘网约车转移至另一辆货车。完成第一单后,黄某再次取货时被警方抓获。
公安机关查明,支付10万元货款的是被害人郭某。此前,郭某结识一名女子,对方称“老公卷钱跑路,生活艰难”。郭某出于同情,向对方账户转出10万元。所幸,钱款已全部追回并退还。此外,黄某完成的第一个订单中,部分钱款来自年近八旬的被害人刘某。刘某接到冒充短视频平台客服的诈骗电话,被告知“免费会员即将到期,每月需支付3000元会员费”。为关闭该功能,刘某在对方诱导下下载App并开启屏幕共享,导致名下账户钱被转走。
7月24日,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随着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力度加大,诈骗团伙的赃款转移方式不断“进化”,呈现出隐蔽化、碎片化、日常化特征。昆山市检察院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检察部主任郑建指出,当前电诈犯罪链条日益“精细”,从传统的“两卡”犯罪到如今利用网约车、快递物流、贵重物品交易等渠道转移赃款,犯罪手法不断翻新。
“这些新型手段充分利用日常生活场景作为‘合法合理’的外衣。”郑建补充,“比如呼叫网约车运送装箱现金,看似普通货物运输;购买烟酒也看似正常消费行为。这种场景混同,使得识别犯罪行为的难度不断加大。”
郑建提醒,网约车司机、商家的警觉性往往成为阻断犯罪链条的关键:
检察机关提醒,广大市民务必警惕任何要求“垫资”“投资”才能获得收益的说辞,牢记“陌生来电不轻信、未知链接不点击、不明软件不下载、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需核实”。老年朋友尤其要加强防范,动用大额资金前务必与子女或亲友当面商量,切勿轻易将钱款通过非正常渠道交付或转移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