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直播顾客锻炼成普遍现象,隐私边界引发争议
健身场景竟成“流量素材”?近日,某连锁健身房因未经会员同意,通过官方账号发布健身视频并在店内直播,引发网友热议。多位网友控诉此举侵犯个人隐私,尤其在瑜伽、舞蹈等动作幅度较大的项目中,着装轻薄易暴露隐私。该话题迅速登上热搜,评论区涌现大量类似经历分享,吐槽公共场合无差别拍摄乱象。
未经同意直播成行业潜规则,公众“被出镜”愈加普遍
据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调查,健身房未经同意直播会员锻炼的行为并非个例。随着直播行业兴起,从健身房到商场、景区、餐厅,公众“被出镜”现象频发。例如,有网友在小红书刷到自己的健身画面,甚至便利店等场所也常有人直播,普通人稍不留意便可能意外入镜。
健身达人延女士表示,自己曾遇到店员在杠铃区“怼脸拍”的情况:“我一般会躲得远远的,不愿露脸。健身房可以直播环境,但不该在锻炼区域拍摄他人行为,有些人对身材不自信,也不愿暴露隐私。”南京市民华先生也提到,某24小时健身房店长常拍摄会员视频发朋友圈宣传,虽未直接反对,但事后觉得信息被泄露,希望宣传前能征得同意。
实地探访:部分门店明确禁止直播,尊重隐私成共识
记者在社交平台检索“健身房直播”发现,大量直播间镜头对准公共区域,部分健身房为博流量刻意特写会员身材细节。11月17日晚,记者探访南京某健身房门店,发现团课教室及场地无直播设备。店长表示:“绝大多数课程不直播,少数直播仅拍摄老师动作,绝不对准学员。团课视频从背后拍摄且不露正脸,课后合照也需学员同意。”
另一位从业多年的私教教练透露,其所在门店贴有公告明确禁止直播,但部分健身房仍存在此类行为。例如,有健身房以“宣传”为由,在未告知会员的情况下拍摄锻炼场景,甚至将特写画面上传至网络平台。
律师解读:公共场所“被出镜”如何维权?
浙江铁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永辉律师指出,公共场所“被出镜”涉及隐私权、肖像权保护问题。根据《民法典》,隐私权不限于私人场所,公共场所中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私人活动同样受法律保护。未经同意拍摄、公开他人私密活动或身体部位,可能构成侵权。
肖像权方面,即使拍摄者对照片打码,若仍能识别特定自然人,也可能构成侵权。例如,短视频平台中未经同意上传路人照片,即使打码仍可能违法。但公共利益与个人隐私可能存在冲突,如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需平衡安全与隐私,采取提示标识、限制范围等措施可降低侵权风险。
张律师提醒,拍摄前应征得被拍摄者同意或采取隐私保护措施;涉及商业用途需签订书面协议。被侵权者可要求停止拍摄、删除内容并赔礼道歉,协商无果可报案或起诉,要求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悦 张冰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