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健身房被直播锻炼?隐私边界引发公众热议
健身场景竟成“流量密码”?近日,一则关于健身房未经会员同意直播锻炼视频的帖子引发广泛关注。据网友爆料,某连锁健身房门店通过官方账号发布会员健身画面,甚至在店内进行实时直播,此举被指侵犯个人隐私。该话题迅速发酵,众多网友纷纷分享类似经历,吐槽公共场所无差别拍摄乱象,直指“被出镜”已成为现代生活中的新型困扰。
健身房直播乱象:从“蹭流量”到“侵权”的边界之争
记者调查发现,未经同意直播他人影像的行为在健身行业并非个例。随着直播经济兴起,从健身房到商场、景区、餐厅,公众“被入镜”现象愈发普遍。某连锁健身房会员李女士向记者透露:“有次我在杠铃区训练,店员直接拿手机怼脸拍,我明确拒绝后对方才停止。”另一位市民华先生则表示,自己常去的24小时健身房店长会拍摄会员锻炼视频发朋友圈宣传,“虽然没造成实质损失,但总感觉个人信息被泄露了”。
健身达人延女士的观点颇具代表性:“直播分两种情况,如果是会员自播通常只拍自己;但门店为宣传直播时,部分店员会刻意拍摄会员锻炼画面。我认为健身房可以直播环境,但不该在锻炼区域聚焦个人行为,尤其瑜伽、舞蹈等项目动作幅度大,容易暴露隐私。”
实地探访:部分门店明确禁止直播,尊重隐私成新趋势
记者通过社交平台检索“健身房直播”关键词,发现大量直播间虽以讲解健身知识为主,但镜头仍频繁扫过公共锻炼区域。更令人担忧的是,部分健身房为博取流量,刻意特写会员身材细节、运动姿态,将健身者变为“流量素材”。
11月17日晚,记者走访南京某健身房门店发现,团课教室及公共区域均未设置直播设备。店长表示:“除极少数课程会直播老师动作外,我们严禁拍摄学员画面。即使拍摄课程合影,也会事先征得学员同意。”另一位从业多年的私教教练透露:“我所在的门店已张贴公告,明确禁止直播行为。”
律师解读:公共场所“被出镜”如何维权?
浙江铁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永辉律师指出,公共场所直播涉及隐私权、肖像权双重法律问题。根据《民法典》规定,隐私权不仅保护私人场所,公共场所中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私人活动同样受法律保护。未经同意拍摄、公开他人私密活动或身体部位,可能构成侵权。
关于肖像权,张律师强调:“即使对照片打码处理,若仍能识别特定自然人,仍可能构成侵权。例如,某短视频平台用户未经同意拍摄上传路人照片,即使打码也可能被追责。”他同时提醒,公共利益与个人隐私需平衡,如为公共安全安装摄像头需设置显著提示标识、限制拍摄范围。
维权指南:三步保护自身权益
1. 现场制止:发现被拍摄时,立即要求停止拍摄并删除内容;
2. 协商解决:与拍摄者沟通,要求赔礼道歉或签订书面协议;
3. 法律途径:协商无果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起诉,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悦 张冰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