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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通灵财务造假案一审宣判:原董事长获刑6年

时间:2025-10-02 05:34:26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每日经济新闻

金通灵财务造假案一审宣判:原董事长获刑6年

近日,备受关注的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灵”)财务造假案迎来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金通灵原董事长季某在担任公司负责人期间,存在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的违法行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

案件回顾:连续五年财务造假

根据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至2022年期间,金通灵通过虚构采购合同、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等方式,连续五年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虚假财务数据。其中,2021年虚增利润总额达1.2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3.6%。这种系统性财务造假行为严重误导了投资者决策,扰乱了资本市场秩序。

判决依据: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

法院认为,季某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组织、策划并实施了上述财务造假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关于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的规定。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的判决。

行业影响:强化资本市场监管

此案是近年来证监会重点查处的财务造假典型案件之一。数据显示,2023年证监会共查处信息披露违法案件49件,同比增长39%。专家指出,该判决体现了司法机关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零容忍”的态度,有助于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市场生态。

视频资料

(视频说明:庭审现场画面及案件关键证据展示)

后续关注:投资者保护与赔偿

据了解,已有部分投资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金通灵及相关责任人赔偿投资损失。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律界人士建议,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等渠道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