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通江县一名男子蒲和芳在举报当地倒卖残疾证行为的过程中,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通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两年后,该局对其案件作出撤销处理,蒲和芳随即申请国家赔偿并获受理。然而,他并未获得正式的国家赔偿,反而收到辖区派出所所长以个人名义转来的2.3万元款项,引发公众对国家赔偿程序及款项性质的关注。
(图:蒲和芳2020年购买的残疾人证 受访者供图)
案件背景:残疾人举报倒卖证引发系列事件
蒲和芳为三级残疾人,2020年5月在通江县西门阳光小区广场以3200元价格购买一本二级残疾证。据其描述,当时有人公开推销残疾证,称其原有的三级证无法领取国家补贴,需重新办理。购买证件后,他自2020年9月起每月领取政府发放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生活补贴及低保共计450元,并进入当地残联帮扶群体。
同年8月,蒲和芳被通知到成都某医院免费看病,离院时却被要求缴纳一万元医疗费。缴纳费用后,他在个人视频账号公开举报当地买卖残疾证行为,随即被公安部门带走并因买卖残疾人证被行政拘留8日。此后,他因多次到相关单位吵闹于2022年被行政拘留,2023年因涉嫌寻衅滋事被通江县公安局立案调查,三次进出拘留所,累计被刑事羁押49天。
(图:2023年蒲和芳涉嫌寻衅滋事案未获检察院批准)
撤案决定与国家赔偿申请
2025年5月16日,通江县公安局出具《撤销案件决定书》,称蒲和芳涉寻衅滋事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决定撤销此案。蒲和芳表示,办案民警曾告知其刑事案件被撤销后改为行政处罚,但他未看到相关变更手续。此前,他因2021年在通江县残联砸办公室门、喷洒灭火器,2022年搭乘公交车与司机争执导致停运,以及在红军广场辱骂法制宣传工作人员等行为,已被行政拘留共计38天。
刑事案件撤销后,蒲和芳于2025年8月7日向通江县公安局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主要针对49天刑事拘留提出诉求。8月28日,他收到通江县公安局诺江派出所所长岳明个人转来的2.3万元款项,未注明款项性质及相关手续。蒲和芳认为这是“个人名义转款”,希望获得正式国家赔偿并取消相关违法记录。
(图:2025年通江县公安局撤销此案决定书)
派出所所长回应与政法委建议
9月16日,诺江派出所所长岳明向媒体证实,蒲和芳的国家赔偿申请未获通过,原因是不符合申请条件,并表示“因为他不止已经被撤销案件所涉的那些事情”。对于转款2.3万元一事,岳明未否认但未解释款项性质,仅建议记者到派出所了解详情。截至发稿前,派出所尚未回应款项来源是个人支付还是公款支付。
同日,通江县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回应蒲和芳称,希望其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方式解决诉求,并表示“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后,应该撤销的依法撤销,符合国家赔偿的依法赔偿”。对于蒲和芳提出的取消违法记录诉求,该负责人称需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并表示“如果生产生活有困难,你提出申请,依据政策全力帮扶”。
(图:通江县公安局回复中明确撤案)
事件背后的社会问题与处理进展
通江县壁州街道谢家河坝社区党委书记王良东证实,蒲和芳因购买残疾证被查处后采取过激行为,如残联办公室闹事、辱骂政府工作人员等,公安部门已对其进行处罚。目前刑事处罚已取消,但行政处罚无法撤销。通江县纪委已对参与买卖残疾证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参与此事的中医院医生被纪律处分,残联前理事长、副理事长、行政审批股长均被警告处分。
通江县残联负责人王秋林表示,当年参与买卖残疾人证的社会人员已被判刑,对于组织蒲和芳等人到成都私营医院“免费治病”被收钱的情况,需到残联详细了解。据通江县民政局公开信息,该县自2023年1月起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并为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建立了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蒲和芳现持有正规残疾人手续,每月领取补贴共计4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