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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通报侯同波违纪案:为晋升行贿领导关系人,双开后移送司法

时间:2025-09-22 07:16:41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扬子晚报

2025年9月21日,海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海口综合保税区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侯同波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引发社会关注。经查,侯同波在2022年至2024年期间,为谋求职务晋升,多次向某领导干部的特定关系人邓某(另案处理)赠送名贵女式包、高档红酒、高档手机等礼品,并承担其酒店住宿、租房等费用,形成利益输送链条。

侯同波资料图

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两年内两次收受高档礼品

调查显示,2024年至2025年期间,侯同波两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高档白酒、购物卡。作为海口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主任,其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谋取利益,收受财物行为严重违反廉洁纪律。2023年任职期间,侯同波已存在组织原则缺失问题,未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为后续违纪违法埋下隐患。

公器私用谋取私利,工程承揽等领域成重灾区

经查实,侯同波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通过职务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入学事宜办理等领域为他人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其违纪行为涉及多个公共领域,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损害群众切身利益。

双开处理并移送司法,违纪所得全额收缴

2025年7月,经海口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侯同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海南省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处理依据包括《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

主动投案难逃惩处,十八大后不收敛性质恶劣

2025年4月21日,侯同波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但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继续实施违纪违法行为。调查发现其存在违反生活纪律、廉洁底线失守等多项问题,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8月5日,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正式罢免其市人大代表职务。

履历显示长期任职财政系统,2023年升任保税区要职

公开资料显示,侯同波出生于1979年12月,河南邓州人,长期在海口市财政系统任职,曾任海口市财政局副局长。2023年调任海口综合保税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直至此次被查。其职业生涯从财政系统到开发区管理岗位的转变轨迹,成为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审查的线索方向。

延伸阅读:贵州厅官杨慧受贿案同步曝光

同日通报的案例中,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党组书记杨慧受贿案引发对比关注。2017年至2024年,杨慧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设备采购等领域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财物5448万余元。2021年其通过攀附时任贵州省委书记孙志刚妻子获取提拔,2020年8月升任省卫健委党组书记后,收受商人朱某某4500万元用于购买别墅及装修。该案暴露出领导干部通过特定关系人进行利益输送的新型腐败模式。

杨慧庭审现场

纪检监察机关持续释放从严信号

两起案件的同步通报彰显出纪检监察机关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领域腐败问题的零容忍态度。侯同波案中,其通过特定关系人进行隐蔽利益输送的行为,反映出监督机制在新型腐败形态下的适应性挑战。杨慧案则暴露出政治攀附与经济腐败交织的复合型违纪特征,为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提供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