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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骑行作为一项热门运动,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喜爱。然而,随着骑行人数的增加,因骑行引发的交通事故和矛盾纠纷也日益增多。近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骑行者与小朋友碰撞而引发的诉讼案件,再次引发了公众对骑行安全的关注。
事故发生在去年6月,当时袁女士正在长宁外环步道内的骑行道上骑车。经过一个路口时,她与一名突然冲到骑行道上的男孩发生了碰撞。
图为事故发生瞬间
据现场视频和目击者描述,男孩在看到飞驰而来的自行车后,下意识地后退,不料这一动作导致了事故的发生。长宁区人民法院法官傅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从视频上来看,(男孩)应该是想跑到对面的道路上去,但正好她骑行过来了,旁边还有一辆骑行的车辆,小朋友可能下意识往后退。”
长宁区人民法院法官接受采访
根据属地派出所的认定,孩子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骑行人负次要责任。然而,双方对此认定并不认可,并起诉至法院。
二人双双摔倒 视频截图
骑行者认为,小朋友突然折返,外加家长监护失责,是事故的主因。骑行者代理人屠凯平律师表示:“小朋友往前面跑,突然回头这个动作,我们正常是不会预料到。此外,家长也疏于看管,没有看住小朋友。”
屠凯平律师接受采访
而孩子一方则认为,骑行者当时的速度达到时速30公里,不仅超过了《道路交通法》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的规定,即便参照当时外环步道最高时速25公里的规定,也超速了20%。并且骑行人当时没有紧急刹车,这些才是事故的原因。孩子方代理人史羽鸿律师表示:“这个情况我们在本案当中也申请了司法鉴定,经过鉴定,她确实存在超速100%的情况。”
史羽鸿律师接受采访
最终,法院判决认定,孩子一方由于没有注意观察、监护失责,承担44%的责任;骑行人因超速、没有及时制动,承担36%的责任;绿道管理方没有给予必要充分的提示警示,也承担20%的责任。
事后,步道管理方将骑行道的限速从时速25公里降低到了15公里,以加强安全管理。
图为骑行相关提示
事实上,近年来随着骑行成为热门运动,相关交通事故日益高发,其中车速过快是首要原因。有骑行者在网络上晒出的视频显示,有的时速接近30公里,更有甚者能达到50公里。对此,法律专家表示,骑行速度确实是管理难点,我国当前法律中没有对人力自行车的限速有明确规定。
上海市律协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陈振宇律师表示:“所以现在很多时候,政府管理方在公共道路上只能进行倡导,比如限速15-25公里以下,但骑行者突破了这个速度,要对其实施行政处罚也是非常难的。”
陈振宇律师接受采访
与此同时,一些骑行者也认为,既然是在公园或绿地专设的骑行道上行驶,骑行者相较行人,便享有更高的路权。一位骑行爱好者表示:“我觉得那个是骑行专用道,还有专门的人行道,不同的路用不同的颜色作了区分。”
然而,也有骑行者指出,骑行道上相关的警示标识、限速标识等并不够充分。另一位骑行爱好者表示:“可能只在入口处提醒过,但在每个驿站里面并没有反复提醒。所以,我觉得骑行的提示力度是不够的。”
对此,法律专家表示,绿地道路与市政道路不同,并没有明确规定谁更享有路权。而骑行者也应当认识到,骑行道并非“竞速场”,绝不是用于飙车的场所。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孙维飞表示:“以追求速度为目标的骑行肯定是不行,对这条骑行道来说,这样是异化了它使用的目的,它不是提供你竞赛的。骑行道没有封闭的话,就意味着人还是可能穿过去的。”
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孙维飞接受采访
据了解,为平衡骑行者和行人、游客的不同需求,营造和谐的骑行环境,上海已于2023年底出台了相关文明骑行公约,对滨江骑行限速每小时15公里,遇急弯、交叉口等路段时,限速不超过每小时5公里。
图为骑行者
记者|董冰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