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庆祝朝鲜劳动党建党80周年,朝鲜官方宣布将自2025年10月1日起实施大赦政策,并由内阁及相关部门统筹安置获释人员的工作与生活。这一消息引发公众对现代国家赦免制度的广泛讨论,甚至有网友调侃“仿佛穿越到古装剧”。
“大赦”并非历史书中的专属词汇,而是现代国家在法治框架下,为应对特殊社会需求、彰显人文关怀而保留的制度设计。其核心价值在于平衡“惩罚与宽恕”“秩序与包容”,既非对犯罪的纵容,也非权力的任性,而是通过“有限宽恕”降低社会治理成本。
现代法律体系中的赦免主要分为四类:
不同国家对赦免权的行使主体规定各异。例如,法国大赦权属议会,特赦权由总统行使;而部分国家则通过立法程序决定赦免范围与对象。
监狱拥挤、司法资源紧张是全球共性问题,赦免制度成为缓解压力的“柔性工具”。近年典型案例包括:
现代法治的核心目标不仅是惩罚,更是“教育挽救+预防再犯罪”。许多被赦免者已符合改造条件,但因犯罪记录面临就业、融入社会等困境,可能增加再犯罪风险。赦免制度通过“消除犯罪记录”或“恢复公民权利”,为其扫清回归障碍,传递“社会接纳”信号,减少抵触情绪,从根本上降低再犯罪率。
例如,部分国家对“初犯、偶犯”的轻微罪犯实施大赦,正是基于“再犯罪风险低,给予机会更利于社会稳定”的逻辑。这种“有限宽恕”比长期关押更符合社会治理成本最低化的目标。
简言之,现代赦免制度是法治框架下的制度创新,通过平衡惩罚与宽恕、秩序与包容,为罪犯提供重生机会,也为社会治理提供柔性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