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中新网11月4日消息,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于同日发布通报,针对2024年12月2日在黔东南州从江县平正河背雷水电站库区发生的一起沉船事故进行了详细追责问责。此次事故发生在距电站大坝约4.3公里处的水域,造成了8人死亡的严重后果,直接经济损失高达79.56万元。
事故发生后,贵州省人民政府迅速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了深入调查。经过缜密分析,调查组认定此次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凸显了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
针对此次事故,贵州省纪委省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展开了全面的审查调查工作。经过深入调查,对从江县委、从江县人民政府、从江县交通运输局、刚边乡党委、刚边乡人民政府等5家责任单位,以及1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的追责问责。其中,党纪政务处分达到了10人,诫勉1人,并责令5家单位作出书面检查,以儆效尤。
此次追责问责行动彰显了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零容忍态度,也向全社会传递了严格监管、严肃问责的强烈信号。未来,贵州省将继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