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时代浪潮中,网络谣言如同隐匿的暗礁,时刻威胁着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公众信任的基石。一些自媒体博主为追求流量与利益,不惜通过精心设计的场景、脚本化的角色演绎,制造出极具“视觉冲击”的虚假内容,以此博取网民关注,进而实现引流带货、非法牟利的目的。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媒体伦理,更触犯了法律红线。
近日,贵州毕节网警在日常巡查中,敏锐地捕捉到了一起网络谣言事件。某自媒体博主在视频直播中,声称“施老七拿钱赎人”,画面中两名男子驾车捆绑、挟持一名女子,并扬言将其贩卖至境外实施器官贩卖。这一惊悚的场景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引发了部分网民的恐慌情绪,甚至有网民因此报警求助。
更令人震惊的是,该账号随后还与网民“施老七”账号进行连麦,公开喊话线下见面并实施暴力,这种误导性的言论进一步加剧了不良影响,严重扰乱了网络空间的正常秩序。
经过警方的深入调查,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原来,涉事四人之间并无任何实质矛盾纠纷,他们所谓的“绑架”“贩卖器官”等内容,完全是为了“博取流量”“方便直播带货”而故意摆拍制造的恐慌,属于典型的虚假信息。这种为了个人利益而无视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无疑是对网络空间的极大污染。
该直播内容的迅速传播,不仅引发了网民的广泛关注和恐慌,更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对此,警方迅速行动,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施某某、陶某、明某、张某某等四人进行了行政拘留处罚,以儆效尤。
普法小课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试图通过制造谣言来博取关注、谋取私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