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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毕节四人虚假摆拍直播绑架贩卖器官被行拘,网络谣言需警惕

时间:2025-11-11 22:02:48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微信公众号 作者:刘欢

在数字时代,网络谣言已成为威胁社会秩序和公众信任的一大隐患。一些自媒体博主为了博取网民关注,不惜通过刻意的场景设计、脚本化的角色演绎,制造出极具“视觉冲击”的内容,以此实现引流带货、非法牟利的目的。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社会公德,更触犯了法律底线。

近日,贵州毕节网警在工作中发现了一起令人震惊的虚假摆拍事件。某自媒体博主在视频直播中声称“施老七拿钱赎人”,画面中两名男子驾车捆绑、挟持一名女子,并扬言要将其贩卖至境外实施器官贩卖。这一情节恶劣、画面惊悚的直播内容迅速引发了部分网民的恐慌,甚至有网民因此报警。

更为恶劣的是,该账号随后还与网民“施老七”账号进行连麦,公开喊话线下见面实施暴力,进一步误导网民关注,加剧了不良影响。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更对受害者造成了极大的心理伤害。

经过警方的深入调查,发现涉事四人之间并无实质矛盾纠纷。所谓“绑架”“贩卖器官”等内容,实为四人为“博取流量”“方便直播带货”而故意摆拍制造恐慌的虚假信息。这种为了个人利益而编造谣言、制造恐慌的行为,无疑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极大挑战。

该直播内容的迅速传播,不仅引发了网民的广泛关注和恐慌,更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对此,警方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施某某、陶某、明某、张某某等四人进行了行政拘留,以儆效尤。

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网民,要时刻保持警惕,不轻信、不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同时,也呼吁自媒体博主们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坚守道德底线,共同维护一个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

普法小课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编造、不传播谣言,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