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1月17日电 (记者 马帅莎) 11月17日,公安部法制局局长郝云宏在北京表示,近年来,为进一步强化执法源头管控,公安机关持续深化受立案制度改革,全面落实群众报案“应接必接、该受必受、当立则立”的工作要求,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当日,公安部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围绕建设法治公安目标,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具体举措和显著成效。郝云宏在会上详细介绍了规范接报案与立案工作的主要做法。
规范接报案程序,严格执行“三个当场”制度
郝云宏指出,各地公安机关全面推行“三个当场”制度和首接责任制度,确保群众上门报案时,能够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收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并明确告知查询案件进展的方式和途径。同时,通过网上平台实现对全量案件类警情的登记管理,使受立案工作更加便民、公开、规范、高效。
加强接报案场所建设,提升服务效能
为方便群众报案,公安机关大力推进接报案场所建设,许多地方设立了专门的接报案中心,集中受理群众报案,并对所有案件进行归口管理。以广西为例,全区120个县级公安机关全部设立接报案中心,规范管理使用后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2024年广西刑事案件超期立案问题同比下降20.4%,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运用智能化手段提升执法质量
郝云宏表示,各地公安机关通过加强案管机制和案管队伍建设,充分运用智能化监管手段,落实案件类警情动态清零机制。通过智慧筛查、智能评查、预警推送和实时整改,及时发现并纠正疑似应立未立和未落实“三个当场”的案件,确保案件及时办理,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此次改革举措的全面落实,标志着公安机关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迈出了坚实一步,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支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