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关注的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灵”)财务造假案迎来一审判决。据法院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原董事长季某某因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
造假细节曝光:连续五年虚增利润超3亿元
根据判决书披露,2017年至2022年期间,金通灵通过虚构采购合同、虚增设备销售等方式,累计虚增营业收入约5.61亿元,虚增利润总额达3.13亿元。其中,2018年虚增利润占比达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3.06%,严重扭曲公司真实财务状况。
法院审理认为,季某某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组织、策划实施财务造假行为,导致公司连续五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情节特别严重,依法构成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
司法严惩彰显监管决心
本案系《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全国首例对上市公司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作出实刑判决的案件。法律界人士指出,该判决体现了司法机关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尤其是对直接责任人的严惩,将形成有力震慑。
数据显示,2023年证监会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63份,罚没款金额超220亿元,市场监管力度持续加强。此次判决作为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了财务造假的刑事责任边界。
行业影响:合规经营成企业生存底线
金通灵案发后,公司股价累计跌幅超60%,数万名中小投资者遭受损失。业内专家表示,该案件暴露出部分上市公司内部治理失效、外部审计失职等深层问题,呼吁加强全链条监管。
“财务造假不仅损害投资者利益,更破坏资本市场生态。”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李某表示,随着注册制改革深入推进,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将成为企业融资的生命线,合规经营已非选择题而是必答题。
目前,金通灵已启动内部整改,但市场信誉重建仍需时日。此案再次警示:在强监管时代,任何试图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终将付出沉重代价。
(本文数据来源于法院判决书及公开监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