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9月19日通报,湖南省纪委监委发布最新消息: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辉扬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详细调查,王辉扬在任职期间丧失了理想信念,背弃了初心使命,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他不仅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还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更为严重的是,他廉洁底线失守,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私德不修。此外,他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辉扬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了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他仍然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辉扬开除党籍处分,同时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此外,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也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