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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缺位现象频发,处方药监管漏洞引发用药安全担忧

时间:2025-11-11 13:23:14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刘阳禾

□ 本报记者 李雯

□ 本报通讯员 刁志芳

作为需要严格遵医嘱使用的特殊药品,处方药因其潜在药理活性与副作用,始终被置于药品监管的核心地带。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购买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这既是法律刚性要求,更是为公众健康构筑的'安全防护网'。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当前零售药店普遍存在药师'虚岗''挂职'现象。本应驻店履职的药剂师长期缺位,导致处方药销售环节形同虚设。这种监管漏洞不仅扰乱药品流通秩序,更让消费者面临用药安全风险。

未成年人药物滥用事件敲响警钟

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发现多起在校学生滥用'氢溴酸右美沙芬'单方制剂事件。该药物服用后会产生精神错乱、视幻觉等症状,部分青少年因此诱发暴力犯罪或遭受侵害。这一发现立即引发监管部门高度关注。

为从源头遏制风险,故城县检察院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卫健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在暗访调查中,检察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购买右美沙芬片时,遭遇令人震惊的场景:药店未要求出示处方或身份证明,驻店药师以'外出'为由缺位,交易在无任何审核的情况下迅速完成。

电子处方系统沦为'走过场'

进一步调查显示,辖区内92%的零售药店存在药师长期缺岗问题。更令人担忧的是,部分药店引入的电子处方系统存在重大缺陷:系统生成的处方既无医师签字也无复核流程,仅通过简单问答即可获取。这种'形式化'的电子处方非但未发挥监管作用,反而成为违规销售的'保护伞'。

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配备驻店药师是药店经营的基本条件。法律明确规定,执业药师不在岗时应挂牌告知并暂停处方药销售。无论是实体药师还是电子系统,其核心价值都在于防止用药差错。药师承担着处方审核、用药指导、质量管控等关键职责,是保障安全用药的'最后一道防线'。

多方合力筑牢用药安全网

针对发现的问题,故城县检察院已向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对违规药店限期整改并开展'回头看'检查。专家指出,构建药品安全防护体系需要多方协同:药店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监管部门需强化动态巡查,消费者要提升安全用药意识。

随着医药科技发展,电子处方、远程审方等新模式不断涌现。但技术革新绝不能成为削弱监管的理由,只有将专业审核与科技手段有机结合,才能真正实现'让每一片药都安全有效'的监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