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1月18日电 (记者 庞无忌) 自然资源部近日正式公布《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与管理迈入法治化新阶段,为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深度应用提供制度保障。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作为国家重要的空间基础设施,是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实现精准落地的关键配套设施。其应用领域已从传统的测绘活动扩展至自动驾驶、灾害监测、城市建设、低空经济等新兴行业。据统计,我国基准站数量从2015年的4000余座激增至目前的3.3万余座,建设主体由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主转变为商业化经营主体占主导,服务模式也从单一测绘基准服务升级为“测绘+社会化位置服务”双轨并行。
自然资源部相关司局负责人介绍,《办法》共二十三条,从统筹全链条管理的角度,对基准站的规划、建设、运行、数据安全等环节作出系统性规定。具体包括:
为促进数据资源高效利用,《办法》明确支持建设单位依法开展数据产权登记、流通交易等活动。例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基准站相关数据可通过产权登记明确权属,通过流通交易实现价值转化。这一规定为低空经济、智慧城市等新兴领域的数据应用提供了政策依据。
业内专家指出,《办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国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管理的制度空白,通过明确各方权责、强化数据安全,为北斗系统在全球范围内的推广应用奠定了法治基础。随着2026年施行日期的临近,预计将进一步激发商业化主体参与基准站建设的积极性,推动北斗产业高质量发展。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