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近日,安徽省财政厅正式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新规,对政府采购项目的分散采购限额及公开招标标准作出重要调整。
根据新规,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执行。
对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范畴,由采购人根据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及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自行组织实施采购。
新规明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则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这意味着,自2026年起,安徽省内4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将无需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流程将进一步简化。
以下为政策原文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