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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杉集团重整生变:原中选投资人赛迈科起诉协议无效

时间:2025-10-21 03:06:24 来源:达摩财经 作者:达摩财经


出品|达摩财经

江苏“船王”任元林参与杉杉集团重整、意图控股上市公司杉杉股份(600884.SH)的计划突遭变故。10月21日下午,杉杉集团与朋泽贸易合并破产重整案原定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重整计划草案。然而,一家名为赛迈科的浙江企业于数日前突然发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9月29日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无效,并延迟债权人会议表决。

据公开资料,赛迈科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中钢新型材料公司)位于浙江湖州,主营特种石墨材料及碳基复合材料研发生产,目前已进入上市辅导阶段。其实际控制人为屈睿航,股东包括中钢资本、刘益谦、中信证券投资等知名机构。

达摩财经获悉,赛迈科于10月15日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破产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其与江苏新扬子商贸组成的联合体在参与杉杉集团重整投资人遴选过程中,被新扬子商贸单方面排除在最终协议之外。赛迈科称,此举违反双方此前约定,系新扬子商贸擅自调整重整投资方案所致。


根据杉杉集团管理人今年6月发布的招募公告,意向投资人需具备与杉杉股份产业及规模相匹配的经营能力。赛迈科表示,其作为主营特种石墨的企业,与杉杉股份负极材料业务高度协同,曾联合江苏新扬子商贸、东方资产管理深圳分公司组成联合体,凭借“产业协同”优势从17家意向方中脱颖而出,成为3家入围主体之一。赛迈科强调,若无其参与,新扬子商贸联合体根本无法通过遴选。

然而,自确定入围后,赛迈科陷入“信息真空”,未获知后续遴选进展、《重整投资协议》签署细节及股权分配方案等关键信息,也未参与任何决策沟通。直至杉杉股份发布公告,赛迈科才惊觉自己已被替换。据杉杉股份9月底公告,重整投资人联合体包括任元林控制的扬子江金控旗下江苏新扬子商贸、江苏新扬船投资、TCL产投和东方资管深圳分公司,赛迈科未在其中。

赛迈科在诉讼中指出,其与新扬子商贸、东方资管深圳分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是凭借“特种石墨+负极材料”的协同方案才符合遴选标准。而新扬子商贸主营贸易、东方资管深圳公司侧重不良资产处置,均无新能源材料领域产业资源。顶替者主营偏光片,与杉杉核心业务协同性微弱,无法替代赛迈科的产业价值。赛迈科认为,这种“借资质入围、用后即弃”的操作是对遴选规则的公然践踏。

更让赛迈科难以接受的是,作为初始入围成员,其本可按11.44元/股的价格认购股权,分享杉杉股份的经营红利。如今被踢出局,不仅前期投入的协同方案设计、尽调成本付诸东流,仅股权收益损失初步测算就超千万元。

10亿出资控制300亿上市公司?

失去重整投资人身份,意味着赛迈科与杉杉股份失之交臂。尽管杉杉集团破产重整,但其核心资产杉杉股份仍是一家业务和业绩均表现优异的上市公司。杉杉股份是新能源材料和高端显示材料供应商,核心业务聚焦于锂电池负极材料和偏光片两大领域。负极材料方面,全球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产量连续多年排名第一,规划2026年硅基产能达8万吨,全球市占率目标20%;旗下杉金光电则是全球产能最大、市场份额领先的偏光片供应商。今年上半年,杉杉股份业绩爆发式增长,实现营收98.58亿元,同比增长11.78%;净利润2.07亿元,同比增长1079.59%。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重整投资协议,任元林的新扬子商贸最低只需出资约10亿元即可控制这家300亿市值的上市公司。获得23.36%杉杉股份股权所需的交易总对价32.84亿元中,新扬子商贸作为第一大有限合伙人只需出资约10.22亿元,新扬船出资的15.33亿元后续可招募其他投资者承接。这意味着新扬船先“垫付”,后续找到合适的接盘方再退出。

如果重整投资协议和重整计划草案获批并顺利执行,杉杉股份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任元林。不过,按照重整投资协议,新扬子商贸等重整投资人实际上是“只吃肉不啃骨头”,即只要杉杉集团和朋泽贸易所持的杉杉股份23.36%股权,杉杉集团其他资产则将被剥离丢给东方资产托管处置。对于债权人来说,这是个可以接受的方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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