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国家安全部获悉,近年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将目标瞄准我国青年学生群体,以求职兼职等名义,通过拉拢、利诱甚至胁迫的手段,诱使个别青年学生为其从事涉密资料搜集等间谍活动及其他违法行为,严重威胁我国国家安全。相关案例警示我们,必须警惕“私人定制”的招聘陷阱,切勿陷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窃密圈套。
金某在读研期间需要实习经历,偶然在校内论坛看到某国驻华使馆发布的一则招聘启事,招聘经济学、管理学在读研究生担任兼职研究助理。金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向指定邮箱投送了简历。几天后,自称某国驻华使馆外交官的A对金某进行了面试,金某顺利通过并“入职”,开始了他的“打工”生涯。
金某按照A的要求,在互联网上查询经济类公开数据,并撰写调研报告,按次收取现金报酬。起初,金某对此也产生过疑虑,但A解释称,这些材料仅用于两国经贸合作,自己工作繁忙,只是找个助理帮忙编写而已。尽管心中仍有顾虑,但想到只需简单地搜集公开材料、撰写报告,便能换取高额报酬,金某便不再纠结。毕业后,金某一直与A保持“合作”,赚取“外快”。
随着合作的深入,A要求金某签订《咨询顾问协议》,不仅约定按月支付薪金,还重点将合作方向转向政治、能源、国际问题等热点领域。A向金某强调,此类调研报告报酬翻倍,并针对性地指导金某开展敏感数据搜集和分析、撰写报告等工作。同时,A还希望通过金某结识相关敏感领域的专业人士进行合作。此时,金某对A的身份逐渐产生怀疑,感觉存在合作风险,遂主动疏离,停止了合作往来。
事实上,就在金某庆幸自己及时脱身之时,国家安全机关也早已将A纳入侦察视线,并掌握了其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的身份。鉴于金某在不知晓对方系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身份的情况下为其工作,且金某主动停止违法行为,未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机关对金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没收了其违法所得。
青年学生作为祖国未来的栋梁之材,应当自觉将“国家安全高于一切”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面对境外机构或个人提出的所谓“学术交流”“合作邀约”“高薪兼职”时,务必保持高度警惕和头脑清醒,认清间谍“圈套”,切莫因小失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规定,实施间谍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予以奖励。
同学们如发现或遇到可疑情况,可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直接向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总台央视记者 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