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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成诈骗新通道 警惕生活场景下的赃款转移陷阱

时间:2025-11-11 13:24:33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刘阳禾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葛梦桐

“请广大网约车司机提高警惕,如发现异常订单立即报警!”近日,一则由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检察院制作的动漫反诈短视频在当地地铁车厢内循环播放,向市民揭示了隐藏在日常生活行为中的新型诈骗陷阱。随着电信网络诈骗手段不断升级,犯罪分子开始利用网约车、烟酒交易等日常场景转移赃款,给反诈工作带来新挑战。

网约车成“运钞车”:35万现金被伪装成手机配件

2024年11月,年过七旬的老张遭遇了一场精心设计的理财骗局。在参加某理财课程后,他收到一封声称可退还课程费用的信函,扫码下载App并提交退费申请后,客服以“需投资基金”为由诱导其转账。起初,老张按指引小额投资并成功提现,随后放松警惕,将35万余元现金装入贴有“手机配件”标签的纸箱,通过网约车送往指定地点。

承接订单的网约车司机回忆:“老人把箱子放车里但自己不跟着去,让我加另一个人微信,说到地方后对方会取走。”司机虽觉蹊跷,仍按约定送达。不久后,一名“全副武装”的男子迅速取走箱子。几天后,老张再次通过网约车运送50万元现金,因取货人要求放在指定地点,司机察觉异常报警,避免了更大损失。

公安机关迅速锁定取走第一笔款项的男子王某,并在其家中搜出贴有“手机配件”标签的纸箱及2.6万余元现金。审查逮捕阶段,王某辩解称箱子是“偶然捡到”,现金为“银行取款剩余”。但检察官通过证据比对,戳破其谎言。最终,王某承认受他人指使转移赃款,并交代2.6万余元为好处费。今年7月10日,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买烟酒实则“洗白”赃款:10万元茅台酒背后的骗局

今年3月26日下午,一家烟酒行老板接到陌生电话订购10万元茅台酒及香烟,对方约定派车取货,但付款人信息与订购人微信名不一致,且订购人本人不在现场、不需开票。老板警惕报警,公安机关迅速抓获前来取货的黄某。

据黄某交代,他在微信兼职群看到“帮忙取烟酒”的工作,对方承诺钱直接打给烟酒店,兼职人员只需取货后通过网约车转运,便可获得每日底薪500元及货价1%的提成。“我知道钱可能是诈骗来的,但缺钱就接了活。”黄某供述,次日上午,他戴口罩取走5箱茅台酒,搭乘网约车至指定地点,再将货物转移到另一辆货车中。完成第一单后,黄某再次取货时被老板报警抓获。

公安机关查明,支付10万元货款的被害人郭某此前结识一名女子,对方以“老公卷钱跑路”为由博取同情,诱骗其投资。所幸,10万元已全部追回并退还郭某。而黄某完成的第一个任务订单,部分钱款来自年近八旬的被害人刘某。3月26日上午,刘某接到冒充短视频平台客服的诈骗电话,被告知“免费会员即将到期,每月需支付3000元会员费”。为关闭该功能,刘某在对方诱导下下载App并开启屏幕共享,多次配合刷脸验证,导致名下账户钱被转走。

7月24日,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警惕“升级换代”的赃款转移手段

随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力度加大,诈骗团伙的赃款转移方式不断“进化”,呈现出隐蔽化、碎片化、日常化的新特征。昆山市检察院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检察部主任郑建指出,当前电诈犯罪链条日益“精细”,从传统的“两卡”犯罪到如今利用网约车、快递物流、贵重物品交易等多种渠道转移诈骗所得,犯罪手法不断翻新。

“这些新型转移手段充分利用了日常生活场景作为‘合法合理’的外衣。”郑建补充,“比如呼叫网约车运送装箱的现金,看起来就像普通的货物运输;购买烟酒也看似正常的消费行为。这种场景混同,使得识别犯罪行为的难度不断加大。”

如何及时识别、阻断这些隐藏在日常生活场景之下转移诈骗所得的行为?郑建表示:“结合办案实际,我们发现网约车司机、商家的警觉性往往成为阻断犯罪链条的关键。”他提醒广大网约车司机,接到只运送“货物”的订单要特别注意,尤其是遇到托运人、取货人行为异常的情况,比如不愿露面、着装怪异等,应主动询问并核实物品性质,必要时拒绝承运并及时报警。

对于商家而言,建议遇到非当面交易、支付人与购买人不一致、取货人非购买人且形迹可疑等情况,应暂停交易并核实情况,保存好交易记录、监控录像等证据,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警,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检察机关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务必警惕任何要求“垫资”“投资”才能获得收益的说辞,牢记陌生来电不轻信、未知链接不点击、不明软件不下载、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需核实。老年朋友尤其要加强防范,动用大额资金前务必与子女或亲友当面商量,切勿轻易将钱款通过非正常渠道交付或转移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