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打开手机站
随时逛,更方便!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纵横

长效机制建设:如何避免“长”而不“效”?

时间:2025-11-07 19:12:04 来源:识局 作者:识局


文/洛水钟鸣

(识局微信公共账号zhijuzk)

在公共管理领域,长效机制常被视为“金钥匙”——它能让政策落地更稳、执行更持久,体现着管理者“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的智慧。然而,当长效机制从“稀缺品”变成“必需品”,甚至出现“机制叠机制”的现象时,其实际效果却可能大打折扣。

现实中,长效机制的建立往往与特定场景绑定:单位开展重大教育活动、上级会议精神需贯彻落实、督查反馈问题需整改……这些场景下,建立长效机制成了“标准动作”。更夸张的是,若上级制定了某项长效机制,下级可能进一步细化,形成“长效机制的长效机制”,层层叠加之下,机制数量呈指数级增长。

表面看,这种“打基础、利长远”的做法无可厚非,但问题在于:人的精力与耐力是有限的。要求个人或单位长期专注一件事尚可实现,但若同时需要执行数十项长效机制,每项都要求定期汇报、分析、会议,执行者难免陷入“力不从心”的困境。

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长效机制连“长”都难以保证。例如,某些机制规定:

  • 每月听取一次工作汇报,每季度开展一次分析,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两次工作;
  • 每半年围绕特定主题开展学习研讨,每年至少办一期专题读书班,开展两次警示教育;
  • 每年需报告从严治党情况、党组学习情况、思想工作情况、生态建设情况、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自查情况、廉洁机关建设情况、警示教育开展情况……

这些机制的具体名称或许因保密要求无法公开,但它们的存在却真实影响着基层工作的效率。

有人或许会认为,这些机制的要求并不高——每月、每季度或每年执行一次,工作量有限。然而,当数十项长效机制叠加时,总工作量会呈几何级增长。例如,某单位可能同时面临:

  • 每年学习一次理论的长效机制;
  • 每年研究一次工作的长效机制;
  • 每年调度一次台账的长效机制……

这些机制看似独立,实则相互交织,导致执行者需投入大量时间记录、汇报、整改。更讽刺的是,当某单位因疏忽遗漏某项工作而被督查时,整改措施往往是——建立更多长效机制。

这种“以机制补机制”的循环,暴露出长效机制建设中的形式主义倾向。以“每年报告一次警示教育情况”为例:警示教育本身必要,但是否有必要单独撰写报告?是否可在廉洁机关建设报告中用一段话概括?甚至在主体责任报告中用一个章节说明?

现实中,部分单位一年仅开展两三次警示教育,三行字即可写清内容,却要求撰写三千字报告。执行者只能套用“领导重视”“压实责任”等模板化表述,若遇“标准高”的领导,还需变着花样重复同样内容。这种“为报告而报告”的做法,不仅浪费资源,更让基层工作者陷入“文山会海”。

长效机制泛滥的根源,在于“领域细分时代”的管理思维——每项工作都需单独建立机制,每项机制都需单独报送材料。可以预见的是,随着机制数量持续增加,基层需落实的事项、报送的报告只会更多,形成“叠床架屋”的恶性循环。

破解这一困局,关键在于回归长效机制的初衷:既然是管长远的工具,就应“在精不在多”。具体而言,可采取以下措施:

  • 合并内容近似的机制,避免重复要求;
  • 定期评估机制效果,淘汰不适应新形势的条款;
  • 建立机制动态调整机制,防止“无限膨胀”。

唯有如此,才能避免长效机制从“助力器”变成“绊脚石”,真正实现“长”与“效”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