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加强稀土相关物项出口管制应询答记者问)
近日,有记者就商务部10月9日上午发布的两项关于加强稀土相关物项出口管制的公告提出询问,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对此进行了详细解答。
针对2025年第61号公告,发言人介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中国国务院批准,商务部于10月9日发布了该公告,决定对含有中国成分的部分境外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稀土相关物项因其军民两用属性,实施出口管制已成为国际通行做法。今年4月,中国政府已对中国组织和个人出口稀土物项实施了出口管制,且有关稀土技术早在2001年就已列入《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然而,一段时间以来,部分境外组织和个人通过直接或加工后转移、提供原产中国的稀土管制物项给有关组织和个人,用于军事等敏感领域,这不仅对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或潜在威胁,也对国际和平稳定产生了不利影响,同时有损防扩散国际努力。
为此,中国政府依法对含有中国成分的部分境外稀土相关物项实施管制,旨在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更好地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对相关物项实施管制,体现了坚定维护世界和平和地区稳定、积极参与防扩散国际努力的一贯立场。
发言人强调,中方愿通过多双边出口管制对话机制,与各方加强沟通合作,促进合规贸易,保障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同时,需要说明的是,此次纳入管制的物项范围有限,并且中国政府将采取多种许可便利措施。对于符合相关规定的出口申请,中国政府将予以许可;对于最终用途为紧急医疗、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救助等人道主义救援的出口,将豁免申请许可。此外,考虑到各利益相关方履行既有商业合同及满足合规要求等实际需要,本政策还设置了合理的过渡期。
关于2025年第62号公告,发言人表示,同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中国国务院批准,商务部于10月9日发布了该公告,决定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稀土相关物项具有军民两用属性,对其实施出口管制是国际通行做法。相关出口需严格遵守法律程序要求。
今年以来,国家出口管制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已组织开展打击战略矿产走私出口专项行动,并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有关部门也发现部分境外组织和个人从中国非法获取稀土技术,生产稀土相关物项并提供给军事等敏感领域用户或用于军事等敏感领域用途,对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或潜在威胁。为防范相关风险,中国政府经审慎评估后,决定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并明确规定了中国组织和个人从事相关活动的准则,以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更好地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同时也保障全球稀土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