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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酒商标案终审落槌 上海贵酒判赔418万

时间:2025-10-10 19:35:33 来源:网易号外 作者:网易号外

作者|郑皓元 实习生|胡若葭

主编|陈俊宏

持续近六年的“两个贵酒”商标纠纷案终于迎来终审判决。10月9日晚间,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岩石,600696.SH)发布公告称,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公司及其关联方因侵害贵州贵酒集团有限公司商标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判承担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418.85万元,并需在官网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致歉公告以消除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判决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贵酒”这一企业名称,为这场始于2019年的商标争夺战画上了阶段性句号。

终审判决落地,上海贵酒面临双重压力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撤销了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苏01民初2135号民事判决,并对上海贵酒及相关被告作出了更为明确的责任划分。根据判决,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贵酿酒业有限公司、上海贵酒酒业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贵酒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要求立即停止侵害贵州贵酒集团有限公司第1223571号、第8550010号、第9784875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这意味着上述公司在产品生产、销售及宣传中,将不能再使用与贵州贵酒“贵”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除了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判决还特别强调,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贵酒酒业销售有限公司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贵酒”作为企业名称。这一判决直接触及了上海贵酒品牌标识的核心,公司未来可能面临名称变更的实质性操作,这对一家以上市公司为主体、品牌名称为市场认知载体的企业而言,无疑是一次重大挑战。

在经济损失赔偿方面,法院判决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贵酿酒业有限公司、上海贵酒酒业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贵酒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赔偿贵州贵酒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418.85万元。若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将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利息。此外,案件受理费共计99900元也由被告方承担。

作为消除影响的一部分,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还需在判决生效后的三十日内,在其官方网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发布致歉声明。这不仅是对贵州贵酒商誉的弥补,也是向市场和投资者传递司法裁决的严肃性。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终审判决的赔偿金额较2025年3月一审判决中的3000万元大幅降低,显示出法院在重新审理过程中对侵权事实与损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审慎认定。

对于上海贵酒而言,这一判决的到来正值公司发展的多事之秋。2025年4月23日起,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变更为“*ST岩石”。2025年中期财报显示,公司实现收入2825万元,归母净利润为-6777万元,经营状况持续承压。加之公司董事长韩啸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此次终审败诉无疑使公司雪上加霜。

六年诉讼拉锯,双方争议焦点几经反转

上海贵酒与贵州贵酒之间的商标纠纷,可追溯至2019年,其间经历了多次诉讼、上诉与重审,成为中国白酒行业商标争议的典型案例。这场被称为“两贵之争”的案件,不仅涉及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还触及企业名称字号使用的合法边界。法律界人士表示,其审理过程与判决结果对同类案件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据了解,纠纷的起源与上海贵酒的业务转型密切相关。2019年,原“上海岩石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进军白酒行业。同年12月,贵州贵酒以侵害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上海贵酒及其关联公司,要求其停止使用“贵酒”字号并赔偿损失。

2021年7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贵州贵酒有关不正当竞争及部分商标侵权的诉请,仅认定贵州贵酿酒业有限公司和上海贵酒酒业销售有限公司在部分产品上构成商标侵权,判令赔偿100万元。这一判决并未支持贵州贵酒要求上海贵酒变更企业名称的核心诉求。

贵州贵酒不服一审判决,随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2年5月,江苏高院作出二审裁定,认为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这一裁定使得“两贵之争”重回起点。

重审阶段,双方争议焦点集中于“贵酒”字号的显著性与知名度。上海贵酒方面主张,“贵”是贵州省的简称,“酒”是商品类别,识别性不强,且贵州省内有多家酒企使用“贵”作为字号,故“贵酒”字号并非贵州贵酒所特有。而贵州贵酒则强调,其自2010年已开始使用“贵酒”字号,并通过经营与宣传积累了一定影响力。

2023年6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重审判决,再次认定上海贵酒未涉不正当竞争,但部分关联公司的商标侵权行为成立。判决书指出,贵州贵酒在2010年至2018年期间的经营规模、销售额及广告宣传力度有限,难以证明其字号在上海贵酒注册使用“贵酒”字号前已具有较高知名度。

然而,这一结论在2025年的终审判决中被推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认定上海贵酒使用“贵酒”字号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判令其停止使用。有法律界人士表示,这一转折显示出司法机关对企业名称字号“影响力”认定标准的动态调整,以及对商标权利人与消费者利益平衡的进一步考量。

这场持续近六年的诉讼,不仅重塑了两家企业的品牌格局,也为行业提供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典型判例。在白酒行业竞争日趋规范化的今天,品牌的价值终将回归产品本身与消费者认可,而非名称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