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成都报道 10月9日,四川证监局发布公告称,四川商投资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商投资本”)因存在侵占、挪用基金财产等五项违规行为,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公司董事长白华英因负有责任被出具警示函。
根据四川证监局公告,经调查发现,四川商投资本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侵占、挪用基金财产;二是管理、运用基金财产未恪尽职守,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三是未按规定报告重大事项和填报更新从业人员信息;四是未按规定保存基金相关资料;五是未建立从业人员投资申报、登记、审查、处置等管理制度。
四川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四川商投资本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时,白华英作为公司董事长,实际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四川商投资本董事长白华英,图源:西华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官网
公开资料显示,四川商投资本成立于2017年7月20日,是四川商投集团旗下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的企业,主营业务包括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及投资咨询相关服务。
编辑 侯春萍
审核 冯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