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最新消息显示,美国联邦地区法院于周二作出关键裁决,认定Meta Platforms(META.US)未构成垄断行为,其2010年代对Instagram和WhatsApp的收购活动不违反反垄断法规。这一判决意味着Meta原本面临的强制剥离两大核心应用的重大风险已正式解除,但市场反应相对平淡,Meta股价当日收盘下跌0.72%至597.69美元,与标普500指数跌幅持平。
案件背景:FTC指控Meta“收购或击垮”策略
该案源于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于2020年特朗普政府末期发起的诉讼。FTC指控Meta长期采用“要么被收购、要么被击垮”的策略,通过威胁新兴社交平台提前消除潜在竞争者。庭审中,FTC援引证据称这一战略由Meta首席执行官马克·扎克伯格亲自推动,旨在巩固其市场支配地位。然而,主审法官James Boasberg在判决中指出,随着社交媒体行业过去数年的快速演变,FTC所依赖的市场定义已无法反映现实情况。
核心争议:市场界定标准存分歧
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在于如何界定Meta的“垄断市场”。FTC主张将“个人社交网络”定义为狭窄市场范围,从而将YouTube、TikTok等平台排除在竞争者之外,以凸显Meta的支配地位。但Boasberg法官认为,即使这种界定在案件初期可能具有合理性,如今已因行业快速变化而失效。他在判词中强调:“社交媒体环境变化之快,使得法院从未两次审理同一个案件”,每次回归案件时,无论是Meta产品还是竞争对手均已发生显著变化。
双方反应:Meta欢迎裁决,FTC表达强烈不满
Meta方面对裁决表示欢迎,称法院认可了公司所处的激烈竞争环境。Meta首席法务官Jennifer Newstead在声明中强调,公司产品为用户和企业创造价值,是美国创新的代表。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FTC的强烈反应。FTC公共事务主管Joe Simonson在公开声明中直言“对此决定深感失望”,并罕见地批评法官Boasberg,称“从一开始牌局就对我们不利”,甚至提及法官正面临弹劾文章,引发外界关注。
行业趋势:动态竞争成反垄断裁决关键因素
<这已是今年第二起因行业格局变化过快而最终对科技巨头有利的反垄断判决。此前,美国司法部对谷歌(GOOG.US,GOOGL.US)的诉讼中,尽管法院判定谷歌在搜索业务中违法,但随着AI搜索工具的崛起对谷歌优势地位形成挑战,法官最终在处罚上采取了较“轻”的处理方式。此类案例显示,法院在处理科技行业反垄断案件时,正更多考虑行业动态竞争因素,而非仅以静态市场份额作为裁决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