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实务在线
近日,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七互娱”)因证券虚假陈述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并拟作出行政处罚。根据调查结果,在2015年3月31日至2023年6月28日期间买入三七互娱股票,并在2023年6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可依法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索赔。
经中国证监会调查,三七互娱及相关责任人存在以下四项违法事实:
2014年4月,原芜湖顺荣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现三七互娱)在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中,吴卫东、吴卫红、吴斌、叶志华四人认购的股份实为替董事长李卫伟和副董事长曾开天代持。代持股份资金来源于二人收到的股权收购款,减持指令由李卫伟、曾开天安排杨军下达,分红及减持收益均受二人控制。2014-2020年年报均未如实披露上述代持关系。
2018年2月,三七互娱公告收购胡宇航持有的江苏极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20%股权,但未披露胡宇航作为关联自然人的身份。经查,胡宇航自2013年起即参与上海三七游戏开发业务,并担任江苏极光负责人,其2017年净利润占三七互娱总利润的34%,2022年起任副董事长。
2020年12月,三七互娱公告拟收购徐志高、薛敏持有的合伙企业股权以间接收购广州三七20%股权,并声称不构成关联交易。但徐志高自2013年起即与李卫伟、曾开天共同设立公司,并负责广州三七手游业务,其2020年净利润占三七互娱总利润的41%,2023年起任总经理。
海南力源等由李卫伟、曾开天控制的公司,在2018-2021年间与三七互娱发生1.15亿至7.6亿元不等的关联交易,但相关年报均未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违法事实的性质和情节,证监会拟作出以下处罚:
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可主张赔偿:
三七互娱及相关责任人的行为已构成证券虚假陈述,符合《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赔偿要件。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建议尽快联系专业律师准备诉讼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