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李海媛)10月13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调查发现,深圳市德弘联信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弘联信私募”)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具体来看,德弘联信私募未对部分投资者的适当性材料进行必要的审核,未能尽到谨慎勤勉的义务。此外,该公司还向投资者承诺了最低收益,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行业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刘军辉作为德弘联信私募的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在2014年9月至2022年9月期间,未能恪守私募基金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深圳证监局表示,德弘联信私募及刘军辉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德弘联信私募和刘军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以警示其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