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10月16日讯 据财联社最新报道,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指控蔚来汽车及其高管涉嫌证券欺诈一事持续发酵。针对此事,一位不愿具名的蔚来汽车高管向财联社记者独家回应称:“这是几年前灰熊做空的后续,但不清楚近期为何有人炒作这件事情。”该事件引发市场广泛关注,蔚来汽车股价也出现波动。10月16日收盘,蔚来汽车港股报收49.28港元,下跌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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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新网详细报道,新加坡主权财富基金——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已在美国法院正式对中国电动汽车制造商蔚来及其高管提起诉讼。此次诉讼的核心指控是蔚来涉嫌证券欺诈,这也是主权财富基金首次对海外上市的中国企业提起此类诉讼。
在这起由GIC发起的诉讼中,蔚来公司、其CEO李斌以及前CFO奉玮均被列为被告。GIC的核心指控内容是:蔚来通过与其合作伙伴宁德时代等共同成立的武汉蔚能电池资产有限公司虚增收入和利润。GIC声称,蔚来隐瞒了对蔚能的实际控制权,从而误导投资者,导致GIC遭受投资损失。
此次争议的焦点集中在蔚来独特的“电池租赁服务”模式上。在该模式下,用户可购买不含电池的车辆,转而向蔚能租赁电池。关键之处在于,蔚来在向蔚能销售电池时,一次性确认了全部电池销售收入。
争议的核心在于:根据美国会计准则,这笔收入是应随着用户按月支付租金而逐步确认,还是因电池已“售予”蔚能而可一次性确认。GIC在诉讼中指控,蔚来于2020年8月成立蔚能,专门用于“优化”财务报表。这一操作让蔚来得以立即确认大额收入,同时将电池折旧成本移出资产负债表。
效果立竿见影:蔚来2020年第四季度收入同比翻倍,从28.5亿元增至66.4亿元。GIC主张,若按合规的渐进方式确认收入,蔚来当时业绩将大幅降低,其股价也不可能在2021年初飙升至62美元的历史高点。
对此,蔚来则坚称,电池控制权在售予蔚能时已转移,其“履约义务”已完成,故一次性确认收入合理。这些收入被计入车辆销售收入,并在财报中作为关联交易披露。
此案的另一争议焦点是蔚来对蔚能的控制程度,这涉及复杂的“可变利益实体”认定。GIC指控蔚能并非独立公司,而是受蔚来实质控制的“空壳”实体。若该主张成立,蔚来需将蔚能财务数据合并报表,此前的一次性收入确认即告无效。
GIC提供的主要证据包括:
目前,该诉讼已于2025年10月初被法院暂缓审理,以待此前美国投资者集体诉讼案的结果。此案的发展将备受市场关注,我们也将持续跟进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