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报(记者 马文博)“每次进电梯,左侧的电子屏就像个‘噪音制造机’,广告声音大得连手机铃声都听不清。以前贴满楼道的‘牛皮癣’小广告已经够烦人了,现在这种智能屏广告简直让人无处可逃。”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黄女士向记者抱怨道。
黄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随着广告技术的升级,电梯广告从静态图文转变为集光电声于一体的智能屏,本就狭小封闭的电梯空间因此更显压抑。尤其在早晚高峰时段,当乘客挤满电梯时,持续播放的广告声与闷热空气交织,令人愈发烦躁。
部分电梯广告为快速吸引注意力,采用高饱和度色彩、夸张人物动作及重复性极强的广告语。这种“洗脑式”营销虽能在短期内提升品牌曝光度,却容易引发受众的审美疲劳甚至抵触情绪。有消费者直言:“每次看到电梯里循环播放的广告,反而对品牌产生了反感。”更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公开表示:“电梯里放什么广告,我就坚决不买什么产品。”
从家居清洁用品到儿童鞋类,电梯广告几乎覆盖了家庭消费的各个领域。然而,在广告内容引发争议的同时,另一个问题也浮出水面:这些广告带来的收益究竟有多少?业主是否有权知晓并参与分配?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电梯作为业主共有部分,其广告投放需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获得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同意。物业或业委会与广告运营商签订合同时,必须取得业主及业主大会的事前授权或事后追认。
这意味着,电梯广告的投放需以业主同意为前提,收益也应归全体业主所有。但在现实中,多数小区的业主既被迫承受广告噪音,又对收益去向一无所知。这种信息不对称进一步加剧了业主的不满情绪。
面对电梯广告“扰民”问题,解决方案需多方协同:首先,物业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定期公布公共区域经营收益,并及时回应业主反馈;其次,监管部门需出台专项标准,明确广告内容规范及播放音量限制;最后,广告商应提升创意水平,在追求品牌传播效果的同时,兼顾受众体验,避免过度营销。唯有如此,电梯广告才能真正成为服务业主的“好邻居”,而非令人避之不及的“噪音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