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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互娱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指南: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依法维权

时间:2025-11-22 03:08:17 来源:懂财帝 作者:懂财帝

来源:法律实务在线

近日,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七互娱”)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并拟作出行政处罚。根据调查结果,符合特定条件的投资者可依法提起诉讼索赔。本文将详细梳理事件经过、违法事实及索赔流程。

PART .01 三七互娱所涉违法事实

经中国证监会调查,三七互娱及相关责任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2014年至2020年年报股东持股情况虚假记载

2014年4月,原芜湖顺荣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荣股份”)重大资产重组中,吴卫东、吴卫红、吴斌、叶志华四人认购的股份实为代李卫伟(现任董事长)、曾开天(现任副董事长、总经理)持有。三七互娱2014年至2020年年报均未如实披露该代持关系,导致股东持股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代持股份资金来源于李卫伟、曾开天的股权收购款,减持指令由二人安排杨军(时任董事、副总经理)下达,分红及减持收益分配均受其控制。代持股份于2018年起逐步减持,至2021年9月全部清仓。

二、2018年年度报告未披露收购江苏极光股权为关联交易

2018年2月,三七互娱公告收购胡宇航(现任副董事长)持有的江苏极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极光”)20%股权,但未披露该交易为关联交易。经查,胡宇航自2013年起即被李卫伟、曾开天纳入核心高管团队并给予股份激励,江苏极光2017年净利润占三七互娱总利润的34%,关联关系显著。

三、2020年间接收购广州三七股权未披露关联交易

2020年12月,三七互娱公告拟收购徐志高(现任总经理)相关企业股权以间接收购广州三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三七”)20%股份,但未披露徐志高为关联自然人。徐志高自2013年起即负责广州三七运营,该公司2020年净利润占三七互娱总利润的41%,关联交易性质明确。

四、2018年至2021年年报未披露与海南力源等关联方交易

海南力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由李卫伟、曾开天控制的企业,在2018年至2021年间与三七互娱发生大量交易,金额分别达1.15亿元、1.08亿元、7.60亿元及1.93亿元,但相关年报均未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PART .02 中国证监会拟处罚决定

根据违法事实,中国证监会拟对三七互娱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以下处罚:

  • 对三七互娱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900万元罚款
  • 对李卫伟给予警告,并处以14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主管人员罚款50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900万元);
  • 对杨军、曾开天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
  • 对叶威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 对胡宇航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PART .03 投资者索赔指南

索赔条件

根据法律实务判断,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可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索赔:

  • 在2015年3月31日至2023年6月28日期间买入三七互娱股票;
  • 在2023年6月2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

赔偿范围

投资者可主张的赔偿包括:

  • 投资差额损失;
  • 印花税损失;
  • 佣金损失。

建议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尽快联系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证券虚假陈述行为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依法索赔是维护市场公平的重要手段。